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2-22 09:00:00 浏览次数:660 【字体: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地方志办职能简介

省地方志办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负责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要求,拟定四川省地方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地方志书、史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编纂工作;拟定《四川省志》编纂方案,组织《四川省志》的编修、审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管理四川省各级地方综合年鉴工作,组织《四川年鉴》编纂工作;负责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编纂、审查验收工作;组织地方志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编辑地方志期刊;制定并实施地方志资源信息管理规范;收集史料、保管地方志文献资料、整理研究、对外咨询服务、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提供省情信息;组织开展旧志整理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全省地方志工作坚持依法治志,科学谋划,用创

新思维引领事业发展。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继续开展四川方志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四川方志系统青年干部培训班。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强对未完成志书编修任务的《四川省志》分卷承编部门、市县两级的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四川省志》4个分卷复审终审、10个分卷出版任务。加大成都、雅安等市州志编纂指导力度,完成《成都市志》9个分卷基础审查、终审。制订《〈四川省志〉质量体系建设纲要》等制度文件,继续编辑出版《资政参阅》《四川要闻》和绪论卷、大事辑要卷审查验收、修改完善,做好《四川抗日战争志》编纂指导等工作,完成《四川简史》《四川地情(2018)》审查验收、出版印刷。加强四川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交往资料搜集、整理。编纂《四川年鉴(2019)》,继续推进《四川省志·川茶志》等6部特色志书编纂,深入推进四川珍贵旧志、史料文献的整理及点校工作,启动汇编《四川历代方志图集》。做好《四川乡镇简志》丛书的编纂指导、审查验收、出版印刷。编纂出版《“方志四川”微信文萃(2018)》(暂名),启动《四川传统村落记忆》《四川客家志》《四川民间歌谣集粹》等编纂;出版《四川羌族通志》《西康通志》,开展依据《四川省志·川剧志》等特色志书制作发布音频节目。加快建设“四川数字方志馆”(四川省情信息库)。推动我省和各市(州)、县(市、区)方志馆建设。构建立体宣传大格局,扩大方志文化影响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地方志办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机关、四川年鉴社。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地方志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4.0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0万元、上年结转182.1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2.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5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65万元。省地方志办2019年收支总预算1686.2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96.13万元,主要是结转《抗战历史文献》(第2批次)印刷经费、《抗日战争志》编纂经费、办公楼大型修缮工程款和年鉴社经营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9年收入预算168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82.15万元,占10.8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4.05万元,占76.7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0万元,占12.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9年支出预算16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23万元,占66.32%;项目支出567.97万元,占33.6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6.20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5.8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抗战历史文献》(第2批次)印刷经费、《抗日战争志》编纂经费、办公楼大型修缮工程款。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6.2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51.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71.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65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相应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地方志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94.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13.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51.5万元,占3.98%;科学技术支出988.98万元,占76.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7万元,占8.01%,卫生健康支出56.25万元,占4.35%,住房保障支出93.65万元,占7.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205)进修及培训(08)培训支出(03)2019年预算数为51.5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市县志主任业务培训会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2.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2019年预算数为574.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科学技术支出(206)科学技术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019年预算数为2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地方志办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4. 科学技术支出(206)社会科学(06)社会科学研究机构(01)2019年预算数为28.4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年鉴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5. 科学技术支出(206)社会科学(06)其他社会科学支出(99)2019年预算数为87.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年鉴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4)2019年预算数为28.12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离休人员基本离休费、生活补助、630人员困难补助等经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19年预算数为73.65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的人员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19年预算数为1.9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年鉴社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11)事业单位医疗(02)2019年预算数为43.92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

1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障(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19年预算数为12.33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

11.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19年预算数为57.84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年鉴社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19年预算数为35.81万元,主要用于:省地方志办机关人员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8.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公用经费27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省委“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构建立体全面开放格局,2019年省级调整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方式,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全部保留在省财政。执行中,财政厅会同省委外办(港澳办)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考虑2018年执行情况以及机构改革情况予以安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省地方志办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有关省市区以及省内市州方志办同行到我办指导、联系业务工作的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 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志办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省地方志办下属省地方志办机关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20.9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45万元,增长10%。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定额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省地方导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9.3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编纂、印刷服务、车辆运行服务、办公设备购置和办公用房维修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省地方志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省地方志办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年鉴社发行收入、入刊宣传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批复报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分享到:
【打印正文】
x

微信扫一扫:分享

Scan me!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

用户登录

加载中...
刷新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
加载中...
刷新
切换至语音验证码
刷新
返回文字点选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