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刘艳平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四川年鉴社: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刘艳平同志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经省地方志办党组研究决定:
刘艳平同志任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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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四川年鉴社:
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刘艳平同志试用期已满1年,考核合格,经省地方志办党组研究决定:
刘艳平同志任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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