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谢鑫、曾亭曦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谢鑫、曾亭曦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1年,经考核合格,委党组研究决定:
谢鑫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
曾亭曦同志任省情信息工作处副处长。
以上两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2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5年2月2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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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谢鑫、曾亭曦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1年,经考核合格,委党组研究决定:
谢鑫同志任综合处副处长;
曾亭曦同志任省情信息工作处副处长。
以上两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3年12月23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5年2月2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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