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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方志记述的结构与体式

作者:马国栋 发布时间:2011-02-15 15:46:00 浏览次数:3917 【字体:

志书反映地方及事业的发展变化,记述有关事物全面、系统、准确、深刻的程度,不但受资料基础工作等客观方面的制约,而且受到志书编纂者思想水平、学识、修养、写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主观方面的制约。其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这里只就有关新方志记述的技巧方法问题,从方志写作的角度谈一谈。

一、新方志记述内容的“三维”结构

事物的产生、发展,有单一的按照时间顺序或某一方向的纵向线性式推进;也有从一个“点”逐渐横向或多向扩展成一片的影响到多方面的发散式推进;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因其内外因素而产生的一些变化,还影响到相关的其他方面;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有些时候、有些地方、有些方面,或比较突出、或比较薄弱、或比较好、或比较差,有些具体情况与变化甚至影响到全局或发展进程,形成大大小小的转折。当然,从一个较长时期看,事物的发展往往是线性式发展与发散式发展相结合的。这种种情况,就构成了我们认识和反映客观事物的线、面、点。就是一些偏于静态的事物,如一件馆藏文物,也有线、面、点:其发现、流传、收藏过程,可视为“线”;材质、大小等各方面基本情况可视为“面”;其主要特点、突出的价值所在则为“点”。

志书中单一的线性式或发散式结构的记述当然不少,但对于较复杂的事物多是线、面、点结合。对线、面的反映,带有“宏观”性质,反映的是事物发展大要与概貌;对点的反映,则带有“微观”性质,通过局部或细节反映的是事物发展的关键或重要环节与典型事项。线,主要通过展示过程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面,则主要通过记述构成事物的相关方面及事物发展进程中一些时段、时点横断面的角度,反映事物的基本面貌。没有面,就没有广度;没有线,就没有“纵度”(历史纵深);没有点,则必然影响深度。对较复杂的事物,一般应由线到面、由面到点(有的也由线到点)地展开记述。线、面、点结合的“三维”结构,既是对志书内容取材的要求,也是对记述结构与方法的基本要求。如:

解放前木制家具多请木工上门制作,农村竹制家具多自制,场镇有少数家具专业经营户。县城有雷受之大裕木器店,生产上海式家具,多为邻县大户订购。另有舒全钊家具店。1951年全县木制专业户56户,72人。合作化后各区木制社以生产农具为主,也生产部分家具出售。1978年后农村木制副业渐兴,木材和木制品上市量增加,一些木工联合起来办企业。至1985年有乡镇木制厂15家,产家具7.6万件。中敖区有290多人外出重庆、洪雅、平武、江津及云贵等地,兴办木制加工厂22个,年产值239万元。

(《大足县志·乡镇企业·家用器具》目)

二、新方志记述的体式

“体式”一词,出现已久。梁刘勰《文心雕龙·体性》即有“体式雅郑,鲜有反其习”,有人将其释为“体制样式”。唐刘知几《史通·六家》提到:“至太史公著《史记》,始以天子为《本纪》。考其宗旨,如法《春秋》。自是为国史者,皆用斯法,然时移世易,体式不同。其所书之事也,皆言罕褒讳,事无黜陟。……安得比于《春秋》哉。”句中所论,与《春秋》相比较而言,则体式当有体裁之意,但又不仅指体裁,而兼有编写原则、方法之意。对体式一词,史志界尚无统一认识,今用以表示体裁形式之意,当无不可。

方志体裁是方志体例的重要组成部分,旧时人们说体例、志体,所指常常只是体裁。志书的体例、体裁,具有系统性,是一个整体,但又是可分的,因其本身即是合诸体为一体。方志是不断吸收史、地著作的体裁与优点,结合自身需要逐渐完善、成熟,形成方志体例的。瞿宣颖曾说:“凡志中之各门类,于古皆有专书。”(《志例丛话》)清代陆心源《湖州府志凡例》,亦称“其志天文,即史之天文志也;志形胜、疆域、山川、风俗,即史之地理志也;志户口、田赋、农桑、物产,即史之食货志也”。新方志也在继承、吸收和编纂实践过程中发展形成了自己的体例与体裁系统。要了解把握与应用新方志的体例、体裁,不能囫囵吞枣,而应分别认识它们。如瞿宣颖所说:“作地志者,合诸体例成一书,又必分诸书以还各体,方为体备而用宏。”(《志例丛话》)

地方志记述、反映的对象,可分为四类:人、事、物、象。由于人的活动,便产生了事与物及一些社会现象,便形成事物、事件、事业、事象。当然,物除了人工物,也有自然物;象,除了社会现象,还有自然现象。

人、事、物、象在志书中分列于各门类,由于各有特点,便用不同的体式与方法来记述反映。但不同体式的表述,在地方志中都有一种共性,即说明性。因此,从语言功能类别划分的角度,我将地方志的表述语体称之为说明性科学记述体。(详见拙文《新方志语言略论》,《广东史志》1996年第3期)不同的语体,是与不同的语言表述、写作体裁相对应的。新方志这种说明性科学记述体,从对象、目的、结构、特点的不同,又大致可分为以下八体:

(一)说明体

说明体,是准确、简明、客观、科学地直接对事物的状态、结构、范围、联系、过程、背景、性质、数量等情况予以介绍与交代。具有较强的信息性、知识性、客观性、科学性。关于自然地理、文物、建筑物等记述,都是较单纯的说明体,志书其他部类也有大量单纯的说明体记述片断。可以说,说明体是地方志各类记述体式的基础。如:

北京—郑州—武汉—贵阳—成都航线  1963年10月1日,由民航北京管理局使用伊尔14型飞机开辟,航程2547公里,每周飞行1班。1963年底停航。

(《四川省志·交通志·民用航空》)

解放前,土地属私人所有。1951年统计,全县108647户(其中农业户103170户),耕地778927亩。占总户数94.95%的雇农、贫农和中农,人均耕地仅1.04亩;占5.31%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30.91%,人均6.58亩。

(《营山县志·农业》)

清源倒虹管,为直径30厘米的钢板焊接管,管长350米,水头120米,跨清源河接观音、莲台两条支渠,灌溉农田2186亩。1980年竣工。

(《营山县志·水利》)

(二)编年体

编年体是我国记事类传统史著的主要体裁之一,也是最早产生的史著体裁。编年体是以时间为中心,以时间为线索,以时间为顺序,即按年、月、日的顺序排比记述史事。

唐史学家刘知几说:“夫《春秋》者,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其所以为长也”(《史通·二体》)。编年记事,以时间为本位,编写难度小,便于辑存史料,其叙事次序分明,便于考察一时大势,把握历史脉络。

其缺点便如前人所说:“编年叙事,溷杂难辨”(刘知几《史通·杂说上》)。“编年按年纪事,束于次第,牵于混许,举其大纲而简于叙事,是以多缺载,多逸文”(皇甫湜《编年纪传论》)。编年之法,“一事而隔越数卷,首尾难稽”(《四库全书总目》)。“其所短,在一事首尾或散出于数十百年中,不相缀属,故读者病之。”(李泰棻《方志学》)一般多记政治、军事、经济、自然诸大事,而于社会、文化、学术则有所缺略。时间线索不清的史事,不便系载。且以时系事,政治、军事、经济等各方面的内容交互出现,有混杂之弊。跨时段长的同一事件首尾不连贯,缺乏完整性。

(三)本末体

本末体即纪事本末体,作为记事史书专著体裁,则由南宋袁枢首创。袁枢“因司马光《资治通鉴》,区别门目,以类排纂,每事各详起讫,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四库全书总目》),编成《通鉴纪事本末》。“数千年事迹,经纬明晰,节目详具,前后始末,一览了然。遂使纪传、编年贯通为一,前古之所未见也。”(同上)本末体以事项为中心,随事立目,具载其始末。章学诚认为,本末体“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文史通义·书教》)。这种体式的记述,主体突出,述事详尽,有始有终,脉络分明,概念完整。其缺陷在于记述仅限于记述主体之本末因果,此事物与他事物之联系未便反映与揭示。完整反映事物发生、发展、结束(或志书下限年份)的基本情况,是方志记事的基本要求。因此,新方志的本末体,不只是用于记述某单一事项,而是广泛用于各专志,用于一章、一节、一目、一个记述单元。即是说,志书的主体记述形式是本末体。说明体偏于静态,本末体则偏于动态,着重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本末体记述,可以说是说明体记述的叠加与组合。说明体有一定依附性,往往借本末体之类记述而存在。

(四)综述体

综述体,是对史事进行综合、概括地记述。历代旧志在一些门目前之无题小序,即是此种记述。如宋范成大《吴郡志·桥梁》之小序,即是:

唐白居易诗曰:“红栏三百九十桥。”本朝杨备诗亦云:“画桥四百。”则吴门桥梁之盛,自昔固然。今图籍所载者,三百五十九桥。在郡城者,今以正中乐桥为准,分而为四达。随方叙之门外,及外县略附见焉。

南宋施谔纂《淳祐临安志》,每篇之首均有这种小序。明清之志,这种“志头小序”更为普遍。到民国,黄炎培以旧志“因果不彰”,在其主纂之《川沙县志》之首设导言,述“本县大势与略史”,每卷之首又作概述,“简略说明本志内容之大要”。这都是综述体。

综述体在新方志一般用于全志之概述(总述)、各篇、章之概述(无题小序)及综济综述(经济总貌)等部分。有的记述单元之前也有简短综述。其所记不只是单项之事,也不只记本末,其涉及方面及事项较多。较高层次的综述应做到大处着眼,统揽全局,经纬交织,纵贯横通,融会提炼,举其大要,点其精粹,述其发展,概其全貌,彰其联系,明其得失。综述体,既要“综”,要高屋建瓴,宏观把握,高度概括,以简驭繁,若网在纲;又要“述”,要有具体史事与数据,不能空泛;还要语言精炼,简明准确。

综述体在展示事物全貌的同时,更着重于融会贯通,揭示相关事物之间的因果与联系,弥补编年体、本末体之不足。如:

港口是交通枢纽,客货运输的集散地。四川在古代,木船停靠一般以天然河岸作为码头,到了近代,出现了轮船运输,始有人工建造的港口。四川最早有建筑设施的港口为重庆,以后又发展到万县、涪陵、泸州、宜宾等地。解放后,随着轮船运输的发展和客货运量的增加,港口码头建设逐步开展起来。交通部投资对重庆、涪陵、万县等大型港口进行了建设;省里投资对宜宾、泸州、南充、广元、乐山等中型港口进行了建设;专县自筹资金兴建了一些小型港口;厂矿企业修建了一些为自己服务的专用码头。到1985年,全省共有大小港口160个。其中年吞吐量500~1000万吨的一个,年吞吐量200~500万吨的2个,年吞吐量100~200万吨的3个,年吞吐量50~100万吨的10个,年吞吐量20~50万吨的25个,年吞吐量10~20万吨的26个,年吞吐量1~10万吨的93个。36年来,全省港口数量虽然增加较多,但由于投资少(36年来省属港口仅投资2700万元),全省大多数港口仍比较落后,现代化设施少,不能适应运输发展的需要。

(《四川省志·交通志·港口码头》章小序)

(五)传记体

传记体非纪传体。纪传体始于司马迁《史记》,是传统记事性史著体裁。刘知几《史通·二体》说:“《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纪传体以人物为记载史事的中心,一般由纪、表、书志和列传四体组成。纪和列传通过以人系事记录史事。后世方志多仿此,分设纪、志、传、图、表、录等归纳各门目,称纪传体方志,系志书重要类型。传记体,是以人物为中心,记载一人生平之事迹或一族、一类之人事。纪传体是书体,史书、志书之体;传记体是文体,是文章体裁。记一人之事迹者为专传,合记二人至数人之事迹者为合传,集某类人物传记为一书则为类传。“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史通·列传》),则为寄传。地方志传记多为专传或合传。刘知几还认为:“若乃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示后,而死之日,名无得而闻焉,是谁之过欤?盖史官之责也。”(《史通·人物》)提出了立传标准与史官职责。

刘知几说:“传者,列事也。”“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史通·列传》)。四库馆臣认为,“叙一人始末者,为传之属”(《四库全书总目》)。“传体以为主,以年为经,以事为纬,其长处即统一人之事,首尾毕现,一目了然。然遇经济文明等事非关一人一事者,无所统率,其所以短也。”(李泰棻《方志学》)。章学诚认为,“方志为国史所取裁,则列人物而为传,宜较国史加详”(《亳州志人物表例议·下》)。概略言之,编写方志人物传,应生平完整,详于国史,依时记述,据事直书,言行具体,个性突出,平实质朴。方志人物传不宜写成文学性传记,传记体包括人物传与人物简介。

(六)考辨体

早在西周、春秋时代,就有人对史料进行引用与考辨。司马迁著《史记》更将史实考证置于首位,司马光编《资治通鉴》的同时,还将考订史料来源、异同的情况整理成30卷的专著《资治通鉴考异》。“史之为道,撰述欲其简,考证则欲其详”(《四库全书总目》)。考,亦为古代志书别名,如清《日下旧闻考》、《姑孰备考》。又为志书部类名称。傅振伦说:“书、志、意、典、说、略、考,名目虽异,其义一揆。……章氏《湖北通志稿》考、略并用。本书既名县志,则名书、志为考,以示区别。”(《新河新志述略》)其《北平新志例目》称:“本志宜分纪、考、传三编。”“既以考详事,则传仅以记人。”(《编辑北平志蠡测》)新方志中的考辨体,则是用于对地方建置、重要人物、事件等不明确或有争议的情况进行考辨。这类专文利用大量资料,通过对有关问题和情况的质疑、辨伪、证讹、考信、立论而写成,是学术论文。一般附于有关部类或置于全志附录。考辨体是志书中唯一突破述体,而具论点、论据、论证三要素的议论文体。考辨体具有严谨、客观、科学的特点,其写作需要科学求实的态度和较高的学识水平。切忌故弄玄虚、哗众取宠、擅翻旧案以标新立异。

(七)图表体

图表,历来是方志重要组成部分,图经即曾为方志发展史上一重要存在形式。图表的起源很早,《周礼》即载有“职方氏掌天下之图”(《周礼·夏官·职方氏》)。《史记》有《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等,桓谭《新论》说:“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斜上,并效《周谱》;以此而推,当起周代”。刘知几则称许:“观太史公之创表也……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而于方尺之中,雁行有序。使读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史通·杂说上》)郑樵也说:“为天下者不可以无书,为书者不可以无图谱。图载象,谱载系。为图所以周知远近;为谱所以洞察古今。”(《通志·年谱序》)并提出图谱当用于天文、地理、宫室、器用、车旗、衣裳、坛兆、都邑、城筑、田里、会计、法制、班爵、古今、名物、书等十六事,认为“有书无图,不可用也”。《通志·图谱略》“明用”篇更具体归纳图之意义与作用道:“非图无以见天之象”,“非图无以见地之形”,“非图无以作室”,“非图无以制器”,“非图何以明章程”,“非图何以明制度”,“大小高深之形,非图不能辨”,“内外轻重之势,非图无能纪”……“非图无以明”。章学诚也强调:“图象为无言之史,谱牒为无文之书,相辅而行,虽欲阙一而不可者也。况州郡图经,尤前人之所重耶?”(《和州志舆地图序例》)又说“史部要义,本纪为经,而诸体为纬。有文辞者,曰书,曰传;无文辞者,曰表,曰图;虚实相资,详略互见,庶几可无遗憾矣”。“史不立表,而世次年月,犹可补缀于文辞;史不立图,而形状名象,必不可旁求于文字。此耳治目治之所以不同,而图之要义,所以更甚于表也。”(《永清县志舆地图序例》)。并肯定说:“表之为体,纵横经纬,所以爽豁眉目,省约篇章,义至善也。”(《报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

但历代纪传体正史多有表无图,表之内容也较单一,如《史记》十表无非是王侯世系兼大事年表。方志则图表俱备,所涉较广。南宋周应合景定《建康志》分录、图、表、志、传五体,其图总名《建康图》,下有虎踞形势图、历代城郭互见图、府城图、府治图、府学图、明道书院图、青溪先贤堂图及各县图等。此后,方志图绘形式之应用及所涉内容更广。近代以来,方志图表制作又渐用新法。1917年,邓之诚《省志今例发凡》即提出:“舆图之外,制作器物,并宜摹制,不得谓其涉于琐也。图与书并重,而有重于书者。故宜独具,而不必散见。又舆图之作,实测与编辑并重”。并拟设沿革、山川、气候、物产、省、县、城市、村镇、交通、胜迹诸图。其表,则于沿革,职官、人物等表外,增学制、户口、商务等表。1929年,国民政府内政部《修志事例概要》更要求“舆图应由专门人员以最新科学方法绘制精印,订列专册,以裨实用”。“对于国界、省界、市界,变更沿革,均应特加注意,清晰画分,并加附说明,以正疆界而资稽考”。 “除每县市应有一行政区域分图外,并须将山脉、水道、交通、地质、物产分配、雨季分配、雨量变差、气候变差,以及繁盛街市、港湾形势、名胜地方,分别制绘专图,编入汇订”。“地方名胜、古迹,金石拓片,以及公家私家所藏各种古物,在历史上有重要价值者”,“各地方重要及特殊方物,均应摄制影片编入”。要求“志书中应多列统计表。如土地、户口、物产、实业、地质、气候、交通、赋税、教育、卫生,以及人民生活,社会经济各种状况,均应分年精确调查,制成统计比较表编入。”要求更细、更高、更全面,仍有参考意义。

图表形象、直观、明晰、简要,与文字记述相互补充。新方志之图,有地图、示意图、描绘图、照片、拓片等。细分,则地图类即有行政区划图、山脉水系图、矿藏分布图、交通邮电图、商业网点图、建设规划图、旅游景点图等,可衍生多种。示意图则有经济指标变化图、工艺流程图、建筑园林结构图、土壤剖面图、航行示意图等等,难以枚举。用图应从实际出发,因事而异,不拘一格。但不少新志书的图,特别是省志的一些分志及专业志,往往只有照片一种图,且多集于卷首,甚少插图。省志少数分志,甚至照片都无一幅,难称图文并茂,亦减时代特色。

唐司马贞《<史记>索引》:“应劭云:‘表者,录其事而见之。’案:《礼》有《表记》,而郑玄云‘表,明也。’谓事微而不著,须表明也,故言表也。”说的是表之作用在于昭彰隐微之事,使其明白显著,故因以为名。表可节省文字,所谓“一表代千言”。表虽简,却容量大,涵盖面广,可化繁为简,文省事详,一目了然。

表,从形式看,有以栏线划界之有格表,也有无格之表;从内容看,有人表、事表、物表、数表。新方志以记录统计数据,反映事物数量变化的数据统计表最多。统计表,栏目设置要符合实际,层次清晰。纵表与横表,从需要出发灵活运用。较复杂的内容不必勉强合于一表,可分为几表反映。

图表是志书的重要体裁,是有机组成部分。全局性重要图表,在志书总体设计阶段即要考虑,统筹安排。图表在志书中,要份量适度,大体均衡,设计合理,形式多样,文表图配合,集中与分散结合;内容方面,也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反映发展,资料准确,口径统一。

(八)附录体

录,意为记载、抄写,如“《春秋》录内而略外”(《公羊传·隐公十年》)。后用“录”以名记录事物之著述。魏晋以来有用以名志者,如吴韦昭《吴兴录》,唐贾耽等《十道录》,宋程大昌《雍录》,高似孙《剡录》,清郭克兴《黑龙江乡土录》、顾禄《清嘉录》等。

志书附录,是将不便入于志书正文而又有价值的资料性文献全文或部分附置于全志卷尾或相关门目、篇章之后的一种体裁形式。宋以来志书,多设有附录。只是名目各异,如称杂记、杂志、杂录、丛录、别录、志余、外纪、外编、附录等。明永乐十六年(1418)颁降的《纂修志书凡例》规定:“杂志:记其本处古今事迹难入前项条目(指前列各条之门目—引者)。如人事风俗可为劝戒,草木虫兽之妖祥、水火荒旱、幽怪之类可收者录之,以备观考。”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河南巡抚通饬修志牌照》末款也规定:“灾祥杂志,仿古为之。”清章学诚《方志立三书议》主张志书“仿纪传 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又提出“博览所余,滥入则不伦,弃之则可惜,故附稗野说部之流,而作丛谈。”在其《亳州志掌故例议下》解释说:“掌故之原,始于官《礼》。百官具于朝廷,则惟国史书志,得而撷其要,国家会典会要之书,得而备其物与数矣。撰方志者,何得分志与掌故乎?曰:部寺卿监之志,即掌故也;拟于《周官》,犹夏官之有《司马法》,《冬官》之有《考工记》也。部府州县之志,乃国史之分体,拟于周制,犹晋《乘》、楚《梼杌》,与鲁《春秋》也。郡县异于封建,则掌故皆出于朝廷之制度耳。六曹职掌,在上颁而行之,在下承而奉之,较之国史,具体而微。志与掌故,各有其不可易,不容溷也。”“志义欲其简而明也,然而事不可不备也;掌故欲其整以理也,然而要不容不挈也。”

旧志附录,其内容多为异闻、轶事、灾祥、杂咏、金石、考证等,较为驳杂,原始文献与修志者撰述相混。章学诚“三书”之志为著述体,掌故、文征及丛谈则为纂辑体,为资料汇编,故认为 “不容溷”。掌故为典章制度,系官方文献;文征为诗文,系私人撰著。但章学诚的“三书体”,在旧志编纂中并未普遍付诸实践。

20世纪新方志编纂工作开展以来,附录虽作为综合性地方志书概述、大事记、百科专志、人物传记、附录五大板块之一,但仍未引起普遍重视。如新修《绵竹县志》附录仅为修志文存与艺文选编两项,《武胜县志》附录为历代县志序言凡例选辑与新县志编修始末,《威远县志》附录为新修县志重要文存与县修志机构及修志人员名录,均系修志工作文献。大安、自流井两区志还未设附录,只有修志始末。省志中,也有一些分志(专志)未设附录,当然,也有志书的附录选录欠精,篇幅太巨,如《山西通志·乡镇企业志》的附录占到总页码的三分之一。种种表现,说明修志人员,特别是志书主编,对附录还缺乏认识,至少是缺乏文献意识。

志书附录虽带一“附”字,不列正编序列,也不设章节,但它是整部志书的组成部分,其重要性不亚于志书正编,两者不能相互取代。附录对于正编,具有证史、补史、存史的作用,有助于读者深刻识史。还有助于增强志书的资料性、文献性、可靠性、可读性、可查性(即征引性,应力求重要“文献足征”)。

编辑附录,应以全志卷末附录为主,篇章附录为辅;以文献辑存为主,整理撰述为辅;以事关地方、行业发展的文献为主,有关修志的文献为辅;以涉及重要事项的史料性文献为主,艺文选录为辅。当入附录者不入正编,当入正编者不入附录。

编辑附录,宜精要,忌芜滥,应选用确有历史价值的资料。所谓价植,主要是资治、教化、存史的价值。选录那些对志书所载有印证、补充、深化作用,有科研价值、能提供重要历史信息,体现地方特色、时代特色的资料。附录同样应图文并茂,照片、拓片、原件影印件等更有说服力与权威性。

附录的内容,一是官方文献,即关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方面重要举措的文件,如决定、通告、规划、总结及规章制度等;二是关于重要事项或典型事项及人物的实录性记述与研究性文献;三是诗文(包括重要学术文章)、碑刻、箴铭及文献目录、提要等;四是奇闻逸事与传说等;五是重要经济与科研资料(如《自贡市志》附录“清代凿井记录摘选”);六是前志补遗与勘误;七是志书图表人名索引;八是修志文献,包括历代志书序跋凡例及前志凡例,有关本志编纂文献及编纂始末等。当然,这只是志书附录的一般内容,各志应从实际出发设置附录。省志一些分志将大事纪年(年表)、机构沿革、人名录等置于附录也无不可,但不可仅此而已,还应录存重要文献。省志与市县志不同,多按专志分类分卷出版,故省志全志附录不能代替各分志、专志的附录。

三、新方志记述的方式

方志记述的基本要求与主要特点是:据事直书,以时为序,纵横结合,总分结合,综合为主,分析为辅。当然,综合与分析也是相对的。同一层次的记述对其上位层次的门类与记述而言,是分析;对其下位层次而言,则又是综合的。

志书中的节或目,未领有细目的条目(及无题小序),是方志的基本记述单元。此处所讲即基本记述单元的记述方式,主要指材料组织形式或者说节、目的内容结构方式,是方志记述的微观结构。“横排纵述”、“竖写”已成修志常用术语,但竖写并不适用于所有记述单元。方志记述最基本的结构是纵式结构与横式结构,其他结构方式均由此派生而来。

记述单元的结构往往是多层的,如有的记述单元一级结构为纵式,二级结构则为横式,还有的则与此相反。内容简单的记述单元,二级结构较普遍,内容复杂的记述单元,其结构可划分至三四个层级。

方志的基本记述方式,大体可归纳为十二式:

(一)编年式

编年式,是以时为序,逐年记述。除大事记用编年式外,志书其他部类也有可能用到。当然应从实际需要出发,谨慎使用,以免形成记“流水账”。如:

1989年5月14日,建立南充市企业家协会。并选出第一届理事会理事23人。由理事会聘定协会顾问3人,名誉会长2人,名誉会员15人。选举协会会长1人,副会长6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常务理事12人。1990年协会积极开展对城镇集体经济的研究。在对全市247户城镇集体企业进行全面普查的基础上,深入到6个主管部门和11户工商企业进行典型调查,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提出了《关于稳定和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被市政府采纳。1991年,协会召开了第二届会员大会,总结表彰1990年度优秀厂长,经理22人,协会先进工作者20人,协会活动积极分子94人。同时进行换届选举,选出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1人,副会长7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14人,理事20人;聘请顾问4人,名誉会长3人,名誉理事18人。

(《南充市志续编·党派群团·南充市企业家协会》条目)

(二)分期式

分期式,是按时期,分阶段记述事物发展变化。分期应注意考察事物自身发展的特点与进程,体现其发展的阶段性及规律性,不一定均按政治性分期或国家“五年计划”分期。如:

60年代前,捕鱼工具简陋,用猪血浆制的麻织网、条网和鱼罩、虾耙及鱼老鸹、鱼鳊子(水獭)等进行捕捞,捕获量低。60年代开始使用维尼纶刮网、框剌网、三层剌网。70年代推广张网技术。1985年底有鱼船58只,胶丝网550片,三层剌网40片,张网2片,并采取赶、拉、剌、张联合作业,进行大深水面捕鱼。

(《营山县志·农业·捕捞》目)

【供电、用电】 1988年至1998年间,电力供应不足,对工矿企业等用电单位实行计划供应电力,逐级分配计划,层层包干使用。1988年至1992年年均供电量3.9亿千瓦小时,社会用电量年均2.52亿千瓦小时。1993年至1997年供电有所增加,年均6.97亿千瓦小时,社会用电年均3.58亿千瓦小时。在此期间,县内新建平春、永寿、大石桥、龙亭变电站,同时对东坡、多悦、象耳、观音、五里变电站扩建、增容,全县电力供应逐渐改善。1998年后,二滩电站建成投运,电力供应从缓和到供大于求,不再实行计划供应。1999年,眉山供区供电6.84亿千瓦小时,比1998年的3.52亿千瓦小时增长94.32%;眉山县社会用电4.32亿千瓦小时,比1998年的2.15亿千瓦小时增长100.93%。

(《眉山县志[1988-2000]·电力·供电》)

(三)跳跃式

跳跃式,主要是通过记述事物发展的重要时期,重要年份,以及志书断限上、下限年份的情况,以反映事物发展的轨迹与基本情况。重要事项,则往往配置逐年数据统计表,两者相辅相成。如:

1966年冬,营山明德公社和太蓬公社开始种茶。1980年建立营山县明德茶厂。投资5万元,新建厂房480平方米,置刹清机、解块机、揉茶机等设备,于1981年春茶期投产,有务工社员12人。至1985年共产精制茶582担,创产值15.8万元,利润8000多元。

(四)并列式(平行式、放射式)

并列式,是对记述主体各方面或不同的记述主体,平行并列,分别记述。如:

农业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1952年占91.9%。1953—1975年的23年间,长期稳定在80%以上。1976—1980年,五小工业发展,农业比重相对下降,1980年降为73%。1981年后,乡镇企业兴起,农村劳力开始向第三产业转移,加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1985年农业比重降为70.8%。

工业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1952年占4.3%。其中,轻工业为2.7%,重工业为1.6%。1953—1970年,工业占9%左右,除“大跃进”年代,重工业比重大于轻工业外,大多数年份是按轻重工业顺序发展。1971年后,工业比重上升,1975年占12.5%,1980年占16.9%,1985年占17%。1985年,轻重工业大体各占一半。

第三产业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1952年占3.8%,1985年上升为12.2%。

(《崇庆县志·经济结构·国民收入结构》节)

【牛羊生产】 1987年前以养水牛为主,主要用作耕地。1987年后发展商品牛,养牛业重点在龙兴、黄家、三苏、广济、万胜、晋凤、盘鳌、正山口、郑军等山丘乡镇,利用荒山荒坡种草养牛。2000年,全县耕牛存栏20464头,出栏肉牛1.07万头。养羊以山羊为主,属成都麻羊,分布于晋凤、盘鳌、三苏、正山口、郑军等乡深丘地带。1989年以来,加快发展,引进南江黄羊杂交改良本地山羊,出栏肉羊逐年增加。2000年,全县山羊存栏65049只,出栏肉羊5.48万只。现有种羊1.4万只,已建成种羊场1个,出栏肉羊10只以上的专业户250余户。

(《眉山县志[1988-2000]农业·养殖业》)

1956年,县人民法院指定1名助理审判员筹建公证室,不久,因“左”倾思潮的干扰和“反右”斗争的开展,公证机构未能正式成立。直到1981年司法局建立后,才由司法局选调1名干部并报省、地司法厅、局,批准任命为助理公证员,后任公证员,试办公证业务。1982年3月,县公证处正式成立,到1985年底,有公证员3人,聘用公证联络员8人。1981—1985年,共办理公证业务12项1143件。其中有关子女收养35件、财产继承9件、遗嘱9件、房屋买卖18件、房屋租赁25件、委托协议书61件、赠与书7件、经济合同724件、劳务合同169件、建筑合同10件、有奖储蓄3件、其他73件。

(《崇庆县志·司法行政·公证》节)

如将第二例首句改为:“养牛,1987年前以水牛为主”,第三例“1981—1985年”提行另起一自然段,其并列关系将更明显。

(五)列锦式

列锦式,是对记述主体涉及的具体事项仅罗列其名目,而不具体展开记述。适用于不需要或不宜于具体记述的事物。如:

有栽绒毯、平毯、竹麻毯三种。成都、西昌、丹巴、新龙、巴塘等地都生产。主要用作椅垫、马垫、床毯、地毯等。

(《四川省志·纺织工业志·地毯》目)

1986~1993年间,驻市军事单位有:南充军分区、南充军分区干休所、56015部队干休所、南充地区消防支队、直属消防中队、56015部队、南充警备司令部、56031部队、陆军五十一医院、南充地区武警支队、南充地区消队支队、南充县人武部。

(《南充市志续编·军事·驻市军事单位》目)

(六)比较式

比较式,主要对记述的事物进行纵向比较、横向比较、同类比较、异类比较及局部与整体的比较,用以揭示所记述事物在其领域的影响与地位。如:

全县总面积2849平方公里,据第三次人口普查平均每平方公里人口为177人,比第二次普查增加46人,比第一次普查增加67人,较全国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7人、全省密度141人、全地区密度125人均大。各区人口密度不等。冷水、汉山、高台、新集的人口密度超过全县平均数的2.4~3.5倍。而元坝、碑坝的人口密度仅为全县的1/10。按地形分,平川人口密度为山区的13倍,丘陵人口密度为平川的1/2,为山区的6倍。城区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1238人。

(《南郑县志·人口与计划生育志·人口密度》节)

(七)综合式

综合式,是对记述主体有关方面的情况加以归纳、综合,或对相关内容合并记述,予人以概括认识与总体印象。如:

清及民国年间,大足有袍哥、青帮、皇坛(三教坛)、清斋门、红灯教、同善社及明达慈善会等会门组织。同善社及明达慈善会组织几遍全国,其总会均设大足。解放前夕传入一贯道,并以大足为据点向铜梁、荣昌、内江等县扩展。

(《大足县志·会门》章小序)

本县历史上有记载的旱灾,从晋太康六年(285)至1949年的1665年间,共70次。其中,春旱14次,夏旱14次,秋旱7次;春夏连旱3次,夏秋连旱4次,春夏秋连旱3次,夏秋冬连旱1次;未注明季节的旱灾29次。1950年至1987年的38年中,共有21年发生旱灾,其中夏旱17次,春夏连旱2次,夏秋连旱2次。

(《南郑县志·旱灾》章小序)

南仓,在子城西。北仓,在阊门侧。皆前后临流。每岁输税于南,和糴于北。以元丰三年计之,所糴无虑三十万斛,东南之计仰给于此,而农民赖官糴以平谷价,其利博哉。税务旧在驿前,范文正公迁于西河之上,官私舟楫往来输税者,不必迂路,至今以为便。酒务损弊(同敝,引者按),前守司谏孙公请于朝,给省金四万缗,新之。晏公、章公,相继趣成,近已毕工。又尝大修南仓,既闳且固,为储积之利。

(宋《吴郡图经续记·仓务》条目)

(八)分析式

分析式,是对记述的事物,加以分解剖析。以“斤”剖木为“析”,“斤”为斧属。《孟子·梁惠王上》“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诗·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析”即为分,“分析”为同义复音词,此处用其本义,而非引申义。分析式分列事物要素,展示其构成,反映其内涵,有如庖丁解牛,有利于细致、深入地认识事物。此为“摆事实”的“分析”,而非讲道理的分析。如:

1956年10月全县机关工作人员574人,内干部535人,勤杂炊事39人。干部中:县级29人,区级128人,一般378人。1962年全县机关工作人员907人(含县机关406人,区机关142人,乡机关359人),内干部894人,公勤13人。干部中:县级8人(统计口径不同),区级87人,一般695人(含公社党委书记,正副社长218人)。

少数民族干部,多数年份是1~3人,最多的1975年、1977年,也只有4人。

(《大足县志·劳动人事·干部队伍》节)

营山境内有宜渔水面60605亩(不含稻田),其中养殖面占62.6%,可分三个鱼区:浅丘带坝精养区,在县境中南部千里渠和联升水库灌区,共1镇19个乡,有养殖水面8217亩,稻田15.4万亩;丘陵普养区,在县境中南两侧丘陵地带,共25个乡,有水面2.2万亩,稻田11.6万亩;低山发展区,在县内北部和南部龙王寨山脉一带,共21个乡,有水面8186亩,稻田3.4万亩。

全县主要经济鱼类有:鲤、鲫、青波、白甲、岩原鲤、华鲮、黄毛固、黄鳝等。引进塘库养殖的有鲢、鳙、草鱼、红鲤、镜鲤、银鲫、白鲫、团头鲂、胭脂鱼等10多个品种。还有适宜水域养殖的鳖、鱼虾、蟹、蚌、螺等。

(《营山县志·农业·鱼区》目)

(九)总分式

总分式,有先总后分式,即先以首括句概括基本情况,再予以分述;有先分后总式,即先分述,再概括;还有总分总式,即首尾从不同角度介绍与概括基本情况,中间部分具体分述。总分式既有概貌,有总体印象,又有具体情况。如:

营山农业比重大,轻工业比重小,重工业更小。1977年前无多大变化。从乡以上轻、重工业和农业产值看:1977年,农轻重产值14244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其中农业占79.73%,轻工业占17.2%,重工业占3.07%。1985年农轻重产值2965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农轻重比例变化与1977年相比较,农业占74.75%,下降4.98%,轻工业占20.62%,上升3.42%,重工业占4.61%,上升1.54%。

(《营山县志·经济总貌·农轻重比例》目)

解放以来,本县随着人口增长,住房、基建面积扩大,全县耕地面积逐年缩减,与人口增长成反比。50年代初每人平均耕地面积2.08~2.05亩,60年代降至1.5亩,80年代降至0.98亩。由于耕地面积不断减缩,全县粮食总产量增长速度、每人年平均产粮上升速度比较缓慢。自1949年12月本县解放至1988年,其间除1978年和1987年等极少年份人均产粮超过400公斤外,其余年份仅在250~380公斤左右。

(《南郑县志·人口与计划生育志·人口与耕地》节)

1986—1993年本市财政收入稳中有升。1993年财政收入创历史最好水平。财政总收入10868.2万元,比1986年增长达177.29%。【财政支出本着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步增长。】(用方括号说明所括文字可删—引者)8年来,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0266万元,年均递增14.72%,财政支出同步增长。1993年决算支出7460.4万元,其中用于经济、文教和社会福利建设占74.12%。收支相抵,总的状况是财政平衡,略有节余,无一年出现财政赤字,实现了财政收支的良性循环。

(《南充市志续编·财税》小序)

(十)空间式(移步换形)

空间式,记述事物以空间的着眼点的变化为顺序,从外到内、从前到后,从整体到部分地依次说明,适用于建筑物及具体物件之类。如:

【接龙桥】  位于柏溪镇城关西,架于黑河上,南北走向、石质三孔券顶平桥。桥长35米,宽5.1米,高8.5米。中孔拱高7米,跨度5米;两侧孔同,高6.5米,跨度4.5米。桥面立石质栏杆,高0.7米。中孔上两侧凿饰一龙头,形象生动。中孔拱顶题记:“自明失记,大清乾隆壬寅年培修,道光己酉年更修中硐,培修小硐。”

(《宜宾县志·文化》)

【花园坝】  原为本市城西北一块平坝。北面为舞凤山庙儿岭,东面为金鱼岭,西临西河、南接莲池坝。西河支流舞凤溪自西北向东南穿过花园坝。达成铁路南充火车客运站建在此处。建修中,将靠近花园坝的金鱼岭西南部分山体挖平,拓展舞凤山与金鱼岭之间平地。推平四川师范学院家属宿舍西北边原南充市打靶场附近小土丘,建成火车客运站至市区的平坦大道。在舞凤山庙儿岭南侧平坝上,筑成长1公里余,宽500余米,高约4米左右的铁道站台路基。花园坝西南边的冯家梁子,也因修建西河路被截断。

(《南充市志续编·自然环境·地貌》)

(十一)纵横式

纵横式,是先按时间顺序,分阶段说明概况,然后再横向展开对有关方面的情况进行记述。如:

解放前,四川港口无专管机构。50年代起,交通部长航局和省内河局开始在一些重点港口建立专管机构,逐步形成交通部和各市、地、县的分级管理体制。

重庆、万县、涪陵港务局,归交通部长航局领导,主要为长航轮船服务,1983年改为面向社会,为所有进出港船舶服务。

泸州、宜宾、乐山、合川等港,归当地交通局管理。有的设港务机构专管,有的交航务机构代管。港务机构的任务主要是负责港口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为进出港的船舶服务。但由于对港口重视不够,机构多变,管理体制不完善,政出多门,投资少,港口集散的枢纽功能未得到应有的发挥,港口一直是运输中的薄弱环节。

(《四川省志·交通志·港口管理》节)

【绵阳人民公园】  地处绵阳市城区中心,前身是川西北第一公园,1930年始建,以后迭遭毁损。到1973年仅存遗址。1978年开始重建,今已建成占地11.496公顷的休息娱乐公园。主要景点有:

人工湖,1.22公顷,四周垂柳夹岸,假山上有湖心亭、茶园,湖中有碰碰船等。

儿童乐园,动物40种166只,有大熊猫、孔雀等。

盆景园,是盆景和树桩观赏区。

此外尚有梅园、玉兰园、石榴园、桂园、桃园等园中园,各具特色。

(《四川省志·城建环保志》)

(十二)逻辑式

逻辑式,是对于事物状况无明确的时间线索把握,其内在关系也无明显的特点,便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组织材料记述,以层次清楚,条理分明,说明情况为原则。如:

1980年春,仁和乡罗宽村一组社员在屋前挖养鱼坑时发现1处瓷器窖藏。此窖藏用两口口径为72厘米、高30厘米的铁锅合扣置于距地面0.8米处。出土时,因铁锅锈蚀无法打开,农民用钢钎撬坏上扣铁锅,部分器物被毁。窖藏器物计180余件,其中瓷器170余件,铜器7件。由于农民不了解文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擅自私吞馈赠,损失140余件,仅追回瓷器27件,铜器1件。瓷器中有磁、盘、碟、盏4种,均属青瓷,施豆青釉,铜器为铜瓶。

(《营山县志·文化·仁和乡宋代窖藏》目)

【黎家教】 主要分布于江津、合江等地。

宋绍兴十六年(1146),黎振辉迁入四川,传福建南派拳术于子孙们,历经数代。后人们取川内各派拳术之长,融会贯通,形成了黎家世代相传的拳法,称“黎家教”。

黎家教拳术特点为:动作短小精悍,刚劲有力,身正步稳,手法多变,腿法较少;技击上讲究直进直退,攻其侧门,多用摔法;步法以弓步、拨步较多。主要套路有:大面步、小面步、七星赶步、四门、窄路、小单鞭、刀、棍、锏等。主要功法有:桩功、鹰爪功、碰手、手走板凳等。

(《四川省志·体育志·社会体育》)

上述记述方式,在一个记述单元中往往交错综合运用,以反映较复杂的情况。如:

境内古堰遗址主要在濂水、冷水沿岸,共20余处。

濂水河流域汉代有流珠、鹿头、龙潭等堰;唐代增双泉、天生等堰;明代增马湖、响水、野鹿、野罗(炉)、白马、马岭、石梯、杨木、金华、四股、华山、铁炉、茅包、石门、长岭等堰。冷水河流域,清代始有杨公、复润、隆兴、芝枝、班公等堰。此等古堰有的为现在水库渠道取代,有的有所扩建更新,至今犹“膏泽斯民”,水利志有详记。

(《南郑县志·文物胜迹志·古堰遗址》节)

1955年5月,中国毛纺厂开始使用粘胶纤维;1962年3月使用锦纶纤维;1963年3月使用涤纶;1970年4月试用氯纶;1971年使用腈纶,生产毛腈粗绒线。川康毛纺厂也于1956年使用粘胶纤维,80年代使用腈纶。

四川毛纺织业耗用化纤以粘胶纤维居多,腈纶次之,锦纶、涤纶用量很少。粘胶纤维年耗量约500吨左右;由丹乐、新乡、成都化纤厂供应。合成纤维部分从省外调入或国外进口。全省毛纺织业耗用化纤的比例很低。

80年代中后期,四川毛纺织业还使用过苎麻与羊毛进行混纺,生产少量的毛麻混纺产品。

(《四川省志·纺织工业志·化学纤维》节)

前一例的一级结构为总—分—总式,二级结构为并列式,三级结构有分期式、列锦式。后一例可视为纵—横—纵式,也可视为纵横式加逻辑式,即将末段视为一种补充交待以求记述全面、内容完整而设。

还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综合式、纵横式、逻辑式等记述方式,是从狭义角度提出,为便于称说而命名的,并非说只有这几种方式才有综合,才讲逻辑,才纵横结合。所举各例都是一个完整的记述单元,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不一定最佳、最典型。

方志记述的体式方法,有常法,无定法。针对具体记述对象,当然可选用现成的记述方式,但还应根据编纂需要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新方志的记述方式,此即所谓例由义起,文成法立。

这些运用于具体记述单元的结构方式,多数还可“放大”扩展或变通用于篇章结构。

2006年9月30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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