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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修市县志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作者:何瑞明 发布时间:2011-02-15 17:07:00 浏览次数:6055 【字体:

截至2009年11月,我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已出版46部,加上已交付出版和已通过终审验收的20多部志稿在内,全省市县志已完成省委省政府规划的第二轮志书编纂任务三分之一以上。明年,我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将进入大规模审稿和出版阶段,绝大部分市(州)和县(市、区)能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的目标任务。但从已出版市县志或已送审志稿来看,按照《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四川省市县级志书质量标准》的要求,在资料收集、志书体例、编纂规范以及编纂方法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以下就续修市县志需要注意的问题归纳如下,供编纂者参考。

一、应进一步加强资料的收集、核实和考证工作

资料性是志书的本质属性,一部价值高、生命力强的志书的先决条件就是资料基础好。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丰富翔实的资料是创造良志佳作的基础,是志书质量的核心。资料的收集、核实和考证工作是志书编纂的基础工作。资料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志书的质量。因此,做好资料工作是编纂高质量志书的前提。

我省续修市县志在资料收集范围、内容、核实考证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从资料收集的范围看,偏重于行政部门,较多地收集行政管理权限内的资料,全行业资料、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服务业发展的资料收集较少。资料收集偏重于行政区域内,相关地域外资料收集较少。从资料收集的内容看,多集中于政府工作,对反映事业发展变化的资料收集不够。资料收集的形式也比较单一,口碑、实物、图像等资料较少。由于资料收集工作缺漏多,资料收集范围不广,导致志书缺项、断线、特色不突出、可读性差等问题。尤其是反映事物发展过程的主体资料不足,严重地影响了一部志书的质量。此外,史实数据错误多的情况也应引起高度重视。

志书是资料性著述,资料工作是志书的基础工作。资料不全,特别是主体资料不全,志书质量很难保证。因此,在加大组织力度,充分利用行政手段分配任务的同时,要加强多方协调沟通,收集行政管理权限外的行业主体资料。要加强实地调查,注重第一手资料的收集。要拓宽资料收集面,除文字资料外,还应注意口碑资料、实物资料、图像资料的收集,这是体现续志科学性、现代性和可读性的需要。口碑资料的收集要做好确定采访人员、制订采访提纲、调查被采访者经历等前期准备工作,采访后要及时整理录音资料。实地考察要将全面考察、典型考察、抽样考察结合起来,调查整个考察区域或考察对象的各个部分,取得全面、系统、准确的材料。此外,要充分利用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网络资源,广泛获取最新信息。一部高质量的志书,还应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剖析地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搜集能反映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的资料。资料的真实与否更决定着志书的质量和命运,因此,资料收集完成后,还要进一步加强核实和考证工作。

二、应进一步掌握志书编纂体例

体例是志书编纂的纲领,是志书的编写格式,是统一全书的准绳,是体现志书特征的关键。志书如果没有一个比较完善的体例,就很难把千头万绪、内容广泛的自然和社会现象有条不紊地表述出来,也很难反映出地方历史和现状的真实面貌。志书体例包括体裁、文体、结构、篇目四个部分。体裁一般有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志书为记述文体,不同于文艺、议论、公文、教科书、新闻文体和史体。志书结构是志书内容的组织和编排方式,包括基本框架、结合原则和层次安排。篇目又称门目、类目、编目,是志书结构的外部表现形式,也是志书体例的具体体现。

续修市县志存在体例不统一,体裁运用不当或缺乏创新,标题、写法不合志体,结构不严谨,篇目设置归属不当、要项缺漏、排序紊乱、层次不明、升格不当、特色不突出等问题。在第二轮修志中不少地方选择了条目体编纂体式,该志体是在旧志传统的基础上进行探索和创新的结果,其优点是虚设层次少,主题鲜明,类目清晰,结构灵活,检索方便,信息含量大,强化了志书工具性功能。但使用不当也带来条目划分标准不一,归属不当,结构松散,不易反映事物内在联系,不便展现事物整体性等新问题。

规范续修市县志书体例,需要从体裁、文体、结构、篇目四大方面着手。续修市县志书编纂应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并用,优势互补,浑然一体,相得益彰。“述”一般包括概述、无题小序,置于志首或篇、章之首,编者要具高度的概括力、深刻的洞察力和雄健稳沉的笔力,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本志、本篇、章所述事项的基本面貌,勾勒事项的主要特色。志是志书的主体部分,需分门别类,一类一志,系统反映事物的历史发展脉络。把握志体需注意横分竖写,但横分要有度,专志贵专,但专要有度。志书通常所说的“录”指附录,应选取不便载入正文而又有存史价值的资料。人物录也是“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宜用“简介”取而代之。地方志文体应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行文力求严谨、朴实、准确、简洁、流畅。志书结构应坚持“事以类聚”的原则,使内容有机联系,全面系统。篇目应要项齐全,分类科学、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标题均以事命题,简明规范,准确涵盖记述内容。条目体志书各条目设置应将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合理结合,注意增设类目或分类目下无题概述以增强事物之间的关联性、整体性和志书的科学性、著述性。

三、应进一步加强志书编纂规范

重视编纂规范是提高市县志编纂质量的重要途径。市县志存在着诸多不规范问题。诸如滥用简称、随意使用缩略语等,使读者不知所云。数字、计量、统计、表格、纪年、标点、注释等的不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志书质量。《四川省第二轮市县级志书编纂规范》(简称《规范》)从志名、断限、体例、文字、标点、名称、称谓、时间、计量、数据、数字、表格、图片、人物、引文、注释、署名、索引等18个方面对第二轮市县志的编纂提出了规范化建议,是规范志书编纂、提高志书质量的重要文件。

有的市辖区志若不冠市名,易产生歧义,如“市中区”名,许多市都有。统一市县级志书的断限比较困难,既要遵循1986-2000这一断限原则,又要照顾各地的特殊性。需要注意的是,续修市县志是以2005年行政区划名称定名的,各市县志名一定要与志书下限时名称一致。至于新修志书应从始建政区年代写起,若资料不足,可详今略古。要按照最新《简化字总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汉字。要注意不能使用已废除的汉字简化方案。不能随便简化不该简化的繁体字。1955年淘汰的异体字、1977年淘汰的计量单位旧译名用字、社会上出现的自造简体字及1965年淘汰的旧字形均为不规范汉字。

国家技术监督局《标点符号用法》对常用的16种标点符号用法分别作了说明。点号(作用在点断)的使用一般比较容易掌握,而有些标号(作用在标明语句的性质和作用)的使用容易混淆,诸如书名号、连接号、破折号等,《规范》加以强调,旨在方便志书编纂者使用。时间与时间之间要使用“一字线连接号”,还要注意破折号与连接号的用法区别。

《规范》对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的规定主要指续修志书,新修志书有大量清及清代以前的内容,为保持历史原貌,对历史计量单位,不要求全部换算成现行法定计量单位,但要作换算注释,特殊情况不好对应括注的,可保留历史原貌。行文和表格中的计量单位,原则规定行文用汉字,公式和表格中用符号表述。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即有些公式和计量单位不好用汉字表述或表述起来文字太长,在编写志稿时可灵活处理。关于经济指标,《规范》主要针对续修志书而言,新修志书追述历史较远的,应尊重历史,采用当时的统计指标项目反映当时的经济发展情况。各时期统计口径不同,切忌随意比较。序数用汉字数字表示,指正文的书写规则,志书注释应按《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的要求书写,两者不能混淆。

四、大事记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办法

大事记专记一地之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方面的重大事件及重大的自然变化,既是一地的历史缩影,又是整部志书的提要。阅读大事记,可大致了解一地古今大要和一志主要内容,再读全志,则能抓住重点,清楚脉络。方志的主体门类“志”是按事物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横分门类,缺乏纵向综合性的叙述,大事记正好弥补了志的缺陷。一般来说志详而记略,但有些难以在志中记述的内容可由大事记收录以免缺漏。

续修市县志大事记编写在选材标准、记述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选材标准过宽、取舍不当,多记全国性情况非市县情况,或将一县之大事视为一市之大事。当地大小政策、中央和省领导视察工作、党政会议等情况,未从事物产生的影响和作用来取舍,而是不加区别地加以记述。未处理好大事记与各篇章的关系,交叉重复较多。记述要素不全或重点把握不当,未注意记述各种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及在当地的影响和作用。对重要事项的记述,未将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有机结合,完整反映事物的发生、发展和完成过程。

编写大事记首先应确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标准定得太低,篇幅成倍增长,志书的可读性和权威性会受到影响;标准定得太高,不能全面反映大事、新事、要事,志书的资料性会受到影响。因此,科学、合理地制定大事的入志标准,是编好大事记的前提。徐无党注《新五代史》认为“大事则书, 变古则书, 非常则书, 意有所示则书, 后有所因则书, 非此五者则否。”换句话说,制定大事记标准应遵循“常事不记,非常则记”的原则,所记事件对当时社会生活和尔后历史发展都有重大影响,具有资政、教育和存史价值。要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具体来说,市县志大事记资料的选材,一般应包括重要的机构设置以及辖属情况的变化;市县主要领导人的任免;重要法规、方针政策的制订、颁布与实施;党政重要会议的召开及作出的重要决定、决议;重大改革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重大专项工作、活动和重要事件;重要基本建设工程及重要设施的兴建及竣工;重要项目建成投产(开业)和企事业单位的成立;重大科学研究成果;重大失误及重大事故;重大案件;重要的外事活动;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人士在本地区的重要活动;重要的新生事物。记述形式主要有编年体、记事本末体、编年体和记事本末体融和体。记述时应尊重历史,要素齐备,言简意赅,详略得当,一事一条,处理好与各篇章的交叉重复,寓褒贬于记事之中。

五、人物篇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办法

编纂人物传记是我国历代史学著作的优良传统,在浩如烟海的史籍中,人物传占有显著地位。《史记》之所以流传千古,是因为它记述了大量活生生的各类人物及其活动。方志学大家章学诚主张“邑志尤重人物”,把人物志看成“志中之志”、“书中之髓”。旧志人物志篇幅一般占整个志书篇幅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所以有“古来方志半人物”的说法。人杰则地灵,写好人物,整部志书也就有了灵气。通过阅读人物志或人物篇,可了解一方人文精神,从中受到启迪,获得教益。

续修市县志主要采用人物传、人物简介、人物名录三中方式编写人物篇,各志人物入传、简介、名录的标准差距大,记述上也存在不少问题。部分志书人物选取标准较低,达不到立传甚至入录标准。如将所有烈士选入传,将所有市县级领导和某级别的先进人物选入简介,许多人物因无突出事迹可记,导致传或录写成履历表或任职经历,空话套话多,读来枯燥无味。尤其是少数志书人物简介收录活人多至几十上百人,像享受福利一样。有些简介比人物传篇幅还长,有变相立传之嫌。有的人物名录选取人物档次低,连硕士、博士、研究生名表也收入,而够得上入志资格的名录要素又缺乏,价值不高。写法上也有评论性语言多,交代背景多,照抄人物档案多等问题。

《规范》规定人物篇由人物传、人物录和人物表三部分组成。人物传应以人物对社会贡献及影响大小为收录标准,坚持“生不立传”原则,一般1000-3000字;人物录是把不够入传资格但在某一方面事迹突出的本地人物和外籍名人作录记述,一般300字左右;人物表以表格形式反映劳动模范、革命烈士和高级官员等的基本情况。人物篇选取人物标准原则上要严,实在没有人物可以写的,宁可不设人物篇,也不宜大量记述活人。人物传和人物录内容一般由生平和事迹两部分组成。事迹丰富的人物可先述生平,再述主要事迹,彰显其社会贡献和影响,事迹较少者按其生平顺序叙事即可。切忌只写任职情况和悼词式的记述。对人物的描述要实事求是,褒贬适度,用辞精当,忌用空话、套话。写时也应有一定文采,但不用渲染、想象等文学手法。要在充分了解人物一生经历和掌握充足资料的基础上,选取最主要的事件和真实感人的细节,用准确的语言将人物个性特征复现在读者面前,将人物记述得生动感人,具有可读性。

六、图片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办法

志界历来有“是志必有图,无图不成志”的说法。新方志“图”的体裁就是从各种“舆图”、“图记”、“图志”中发展变化形成的特定体例,它是在充分吸纳前人经验以及传统志书体例精华的基础上发展创新而成。图包括地图、照片、白描图和统计图等。图片信息容量大,具有直观一览性的窗口作用,能增强内容的生动性,拉长阅读视觉的延伸性,使志书的趣味性和可读性大大增强。编好插页和随文插图,对增加资料的真实性,增强志书的“资政、教化、存史”功能,提高志书质量等都有很好的作用。

续修市县志在图片选取、图片设置、图片说明等方面都存在一些问题。领导视察、合影、会议场景、办公楼照片比例大,广告、宣传色彩浓,地方志工作照片过多,人物照片呆板生硬,地方特色不突出等。图片设置、划分、编排随意,未起到主题醒目作用。图片说明不准确,无具体时间,文字冗长等。

图片是志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志书整体结构和深化内容的需要。应将图片配置纳入志书的总体设计之中,在谋篇布局时就要确定入志图片性质是全局性还是局部性图片,是动态图片还是形象图片;要确定图片的类别是地图、画图、示意图还是照片;要确定各类图片的主题、数量和编排方式。图片组稿与文字组稿要同步,要制定图片选编方案,确定入志原则,明确形式和内容,拟出参考目录。要确定具有一定美术、摄影等专长的人员负责全志图片的组稿,各种地图、结构示意图的绘制,插页和插图的版面、护封设计等工作,将志书形式和内容较好地结合起来,使之成为一部融资料性、著述性、美学性于一体的传世之作。要遵循“宜文则文,宜图则图”的原则。要选取与行业(事业)主体资料相对应,能真实反映行业(事业)基本面貌、发展变化以及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图片;重要的大事记、重大会议活动的图片;专题图片;具有适当级别并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及史料价值的人物图片。一般要有反映自然地理、历史沿革、城乡面貌、风景名胜、风俗物产等内容的图片。一些濒临灭亡的物种,正在消亡或即将失传的民间工艺、民间舞蹈、古民居、古建筑等事物的图片,因不具有再生性,史料价值更高。要杜绝将图片作为追求华美的点缀或空洞的政治宣传工具,对“生人像”、“题词”、“形象工程”等应少载为宜。要严把史实观和突出地方特色,将当地个性的东西进行张扬。图片编辑要做到全志一盘棋,注重艺术性和规范性统一;要突出主题,反映共性,突出个性;文字说明要言简意赅;地图绘制要专业、规范。

七、附录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办法

“录”本身有记载、抄写、抄录之意,在古代与 “志”同属一个类型。开志书设附录先河的是东晋常璩,他在《华阳国志》卷十一中附《益、梁、方三州先汉以来士女名录》。宋代以后,“志”在志书中占据主导地位,而“录”逐渐屈于从属地位。在志书编纂过程中,一些资料的确非常有价值,入正文只能断章取义,变得支离破碎,这大概是产生附录的初始原因。相对于志书正文来说,附录收录的资料既完整又能保持原貌,因此要重视志书附录的编写。

市县级志书附录编写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或未尽附录之用,或不应入附录者纳入附录,或未设附录,或资料选取不当,或未突出地方特色,或未处理好与正文的关系等。例如有的志书将历年政府工作报告均选入附录,致篇幅过大,有的志书附录收录了大量文学作品,有的志书附录收录了各种并无突出事迹的人名录等,存史价值不大。

附录的内容在旧志大概有志余珍补、民间传说、事故灾异、重要考辨、文件辑存、大事年表、修志始末等。新志多为领导、劳模、先进名录,重要文献辑存,重要考辨和补遗,大事年表,修志始末等,尤其以重要文献辑存、名录、修志始末为多,志余珍补比较少见。市县志等综合性志书附录内容一般占志书总字数的5~10%,设置比较接近,共性的东西比较多。总体上说,应以文献辑存为主,整理撰述为辅;以事关行业、地方发展的文献为主,有关修志的文献为辅;以涉及重要事项的史料性文献为主,艺文选录为辅。其选材范围大致为:领导机关发布的在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文件和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工作报告;影响深远的地方法律、法规、条例;本地区有重要影响的规划;重大科学发现、科研成果的专题报告和鉴定书等;精品文摘,名作、著述节选等;史料拾遗,史实考订,重要补遗,重要考察报告等;修志始末。附录资料可以是原始资料的全文,也可以摘录与记述主题相关的部分内容。摘录原始资料的文、句须按原文照录。对原始资料中的错字、漏字、生僻字要加注。

八、索引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办法

索引是从国外引进,多在国内科技界和图书馆系统使用的检索方法。清代以前没与修志同步编制过索引,民国时出现的少量志书索引都是后人为前志编制的,上轮志书基本承袭我国古代典籍只有目录没有索引这一传统。而当代地方志门类繁杂,篇目设计按类横排,检索查找资料表现出明显的局限性。因此,编制索引成为第二轮修志的重要工作之一。但由于实践不多,理论研究甚少,对诸如索引在志书中的地位,本质属性,社会功能,编写规范等都缺少研究,为编而编,盲目行事,难以达到编制索引的目的。我省第二轮市县志中索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注意提供系统性信息的价值和检索意义,不了解索引编制范围,未掌编制的原则和方法等。主要表现为大事索引只包括志书大事记内容,对什么是大事索引,什么情况下编大事索引不清楚;图片索引只编制前置插页内容;索引标目未提取关键词;人物索引只包括人物篇中的人物等。

“大事索引”是以索引的方式来反映一部志书中有关大事信息的方法,但在志书中比较罕见。上轮修志有少量志书不设“大事记”,以“大事索引”代之。一些县志设置了“重要事件索引”、“要事索引”等,主要是基于编纂者对志书记述大事地位与记述方法的新认识。大事索引具有索引功能,减少了文字重复,又能发挥大事记的作用。弄懂什么是大事索引以及为什么要编制大事索引之后,就不会出现将志书大事记的内容编成大事索引的情况。大事索引能将跨若干年的大事和分散在志书各篇中的大事汇集起来,形成新的信息系统,起到一般大事记所不具备的作用,增强志书实用价值。当然,市县志是否以大事索引代替大事记,这涉及对大事记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无须强求一律。

人物在志书中的出现既可以更加生动地反映历史面貌,又把一地具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展示出来。需注意的是应将志书主体资料述、记、志、传(必要时包括录)中的人名全部提取出来编成“人名索引”,提供完整、系统的人物信息资料。“毛泽东思想”等专有名词、引文中的人名等一般不设为检索标目。人物在志书中出现的次数越多,说明这个人物在这个地区的贡献和影响越大;一部志书出现的人物越多,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这个地区人才越多。“地名索引”对反映一个地区的历史状况及其特点、地理价值也很重要,是志书索引不可缺少的内容之一。以一部市志为例,某个区县或乡镇在志书中出现的次数越多,就说明这个区县或乡镇与该市的关系最为密切和在该市的影响最大,这些信息对于志书资政功能的发挥非常重要。

编制索引最基本方法是先要将具有实质意义内容的信息作为主题词(关键词)提取出来。若标题或内容的主题词已能够准确的揭示主题,则可按照原主题词进行标引,若标题或内容的主题词不能准确概括主题内容,应选取最能反映该事物根本特征的关键词对主题进行释义。释义后的关键词与原主题词相比,虽然二者在字词上已发生变化,但关键词作为替代主题词,在界定主题含义方面更准确,范围也更加概括。例如某县志“表格索引”出现“累年月气温降水日照与大风对比”、“霜雾降雪结冰雷暴日数与初冬间日数”等名称过长不符合人们检索习惯的标目,应改为以该节(目)标题“气象特征”等关键词来作标目,以适应查阅者的需要;还有县志表格索引绝大部分首字为县名或年代,不符合人们的检索习惯,故以地名或年代开头的标题首先应去掉地名或年代再找关键词。“图照索引”的编制要根据志书的具体情况而定,只有前置插页的志书不必编制图照索引,因为其使用价值不大。内文插图或插页多的志书应该编制图照索引,但编制时也要注意提取关键词。

从索引的范围、分类、编排、标识以及检索方法来看,尚无统一规范化的标准,但无论采取哪种方法编制索引,都必须遵循实用性、科学性、准确性、简便性原则。从实用性和简便性出发,市县志的索引最起码应有目与子目索引、人名索引、地名索引和表格索引。图照索引、大事索引可根据志书内容的实际情况确定。至于综合索引,有条件的地区也可编制。在一部志书中,序言、凡例、编纂人员名录、目录、数据、注释、编后记等不必编制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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