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案例】志鉴质量提升创新案例│凉山州:“五举措”提高部门志编纂质效
志鉴质量提升创新案例
“五举措”提高部门志编纂质效
凉山州史志办公室
过去,由于部门志编纂标准不明确和要求不统一,加之缺乏有效指导,导致州、县(市)两级部门志编纂随意性较大,普遍存在质量不高、效率低下、资金浪费、作用发挥不够等情况。近年来,凉山州史志办针对问题结症,按《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关于实施地方志工作质量提升行动的意见》要求,印发《关于规范部门志编纂有关事项的通知》,强化引领指导,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
凉山州史志办印发《关于规范州级部门志编纂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有效做法
(一)推行目标考核
积极争取,2021年成功将部门志编纂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州直部门、县市的一揽子目标考核盘,精准制定考核细则并动态调整考核标准,年底依照考核细则逐一考评打分,并将考核情况全面如实上报州委州政府目标考核办公室审核评定。
(二)实行报备制度
按州、县(市)分级负责原则,部门启动志书编纂前,须向地方志部门报备,并围绕“编纂方案制定、篇目方案设计、成书方案设计”三大环节做好前期准备,做到有章可循、有的放矢。对未报备编纂方案并启动编纂工作的,依照目标考核扣分;对编纂方案未通过审核的,建议不应启动编纂工作。
(三)强化过程把控
要求部门在撰稿前提交大纲细目审核,地方志部门重点围绕篇目容量、篇目分类、排列规律、标题设计四个方面进行审核,确保篇目设计符合科学性、时代性、行业性。对未提交大纲细目审核的志书,依照目标考核扣分,并不予评审。同时强化过程指导,实行定点联系制度,指定1名地方志专业人员负责编纂全过程指导,及时处理编纂中的业务问题。
(四)严格志书评审
完成初稿后,由部门的编纂委员会先行初审,然后提交志书验收申请表,并与送审稿一起报送地方志部门,地方志部门组建评审小组重点围绕“观点、体例、内容、记述、资料和行文”等方面进行评审。无特殊情况,评审小组在两个月内提出初审意见,并适时召开评审会议。对评审不合格的志书,返回修改。
(五)规范志书出版
志书验收合格后,由地方志部门出具审查验收文件,编纂单位根据文件出版印刷。未经审查验收的志书,一律不得交付出版。同时,指导开展做好发行和宣传工作,促进读志用志,避免志书一验收通过就变成档案资料封存。
二、主要成效
(一)编纂数量大幅增长
凉山州编纂的部分部门志
2018年前,全州部门志每年编纂总数不超过10部;2018年后,全州规划编纂部门志285部。截至2023年12月,完成82部,目前在编(审)71部,编纂数量显著增加。
(二)编纂效率明显提高
过去,编纂一部部门志周期2至3年。2018年后,部门志编纂周期大幅缩短,平均为1.5年,较过去缩短半年以上,重修、大幅返修的现象也基本杜绝。由于重修率和改稿率大幅减少,人员经费支出显著减少。
三、有益启示
(一)实行目标考核是部门志编纂的有力推手
过去由于缺乏考核手段,部门编纂部门志全凭自愿,缺乏积极性,部门志编纂年年讲、年年难,一年鲜有编纂成果。2021年,部门志编纂工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州直部门、县市的年度目标考核后,强化指导和考核,防止“人情考核”“走形式”,有力推动了部门的编纂积极性。
(二)规范编纂模式是提高编纂质效的基本保证
过去,部门在开展编纂工作时,随意性较大,缺乏总体安排和原则规定,甚至直接委托不具备专业编修能力的社会机构或个人编纂,造成志书质量低劣,给评审和修改工作带来极大困难,重复浪费财政资源。州史志办明确要求,无论采取自编、聘请编纂人员、委托第三方编纂等何种方式,务必加强质量源头把控,优选编纂模式,提高编纂质量。对无编纂资质的社会机构或不具备编纂专业知识的个人,不得委托编纂。
(三)全程动态指导是提高编纂质效的有力保障
由于大部分部门缺乏编纂志书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编纂过程中存在很大随意性,志书“公文化”和志书成为“领导日志”的情况比较突出,反复修改,甚至推倒重修,导致编纂效率普遍低下,浪费时间精力、财力物力。针对这一问题,州史志办年初或年尾行文,统计掌握全州部门志编纂计划,对拟开展部门志编纂的部门,州、县(市)地方志部门提前介入,及时沟通,了解编纂情况,提出参考意见,并协助制订编纂方案和大纲细目。同时,在编纂期间,指派业务指导,随时跟踪,及时指导解决编纂问题。
特别提示
转载请注明:“来源:方志四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供稿:凉山州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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