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地方志办等部门考察调研“荣县分土到户”历史
2019年4月17日,荣县地方志办与县委党研室、县文联、县作协、县摄影家协会有关人员一同前往留佳镇凤龙村17组(原留佳公社2大4队),实地调研全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前该生产队开展农村改革分土到户“小自由”的做法。调研组一行听取了李德轩等7位事件亲历者的亲口讲述,形成了第一手笔记和录音资料。下一步,将跟进查阅当年相关文献资料,尽快形成研究成果。
1978年大春收割后,大约在9月初,留佳公社2大4队的队委会成员们便开始思考最大限度调动社员们的积极性,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等问题,破解“吃不饱饭”的难题。9月底,生产队队委会研究决定,将全生产队的荒坡田埂按人头平均分到各家各户,用于小春播种。社员们十分拥护,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把这种方式形象地称为“小自由”。短短一两周时间,全队田地由“绿水青山”变“红山黑水”( 红山黑水即:土坎上的野草被铲除,种上庄稼,露出了紫红色的泥土;铲除的野草撒入田中,用以肥田,水呈现黑色),生产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久后,该队的坡坡坎坎全是绿油油的胡豆、豌豆、油菜、小麦。到春末夏初时,社员们收获着“小自由”带来的喜悦,但邻近生产队却依然勒紧着“裤腰带”,过着“紧巴巴”的日子。这种分土到户“小自由”的做法是全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雏形,与安徽凤阳小岗村“大包干”极为相似,时间上却提早了两个多月。
(荣县地方志办公室)
来源:
荣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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