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出台乡镇志篇目设置指导意见
针对乡镇志编纂中普遍存在的专业人才缺乏、人员培训不到位、志书体例不规范、篇目设置问题多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高乡镇志编纂质量,加快编纂进度,确保2028年底前高质量完成全市乡镇志编纂全覆盖任务,近日,中共达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以下简称达州市史志研究中心)出台《达州市乡镇志篇目设置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各编纂单位、编纂人员做好乡镇志篇目设置和修订完善工作。
《意见》根据《四川省地方志及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志、村志编纂有关规范的通知》(川志函〔2021〕70号),在充分学习借鉴多部获奖乡镇志、中国名镇志篇目设置范例的基础上,结合达州实际拟定。
《意见》首先明确乡镇志记述重点。《意见》指出,区别于市县志,乡镇志要以记述微观、记述现状、记述特点为主,遵循详近略远、详独略同原则,在全面系统的基础上,以突出重点为主,做到言之有物、言简意赅、可读性强。既要站在普通读者的角度、外来者的角度思考记述的内容、方法,系统记述发展成就、地情特点、历史经验等,以收问道彰善、宣传弘扬之功;更要站在本镇居民的角度、后来人的角度思考记述的重点、详略,浓墨重彩记述当地历史文化、风土民情、鲜活事物、先进典型,传承乡土文化,留住乡愁记忆,增进家乡情怀。在此基础上,《意见》将乡镇志编纂分为一般乡镇志、名镇志两个类型,分别提出篇目设置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历史文化厚重、地情特点鲜明、地域特色突出的乡镇,建议参照中国名镇志篇目结构设置编纂篇目。卷首设图片、概述、大事记、大事纪略(大事述要)。分志主体部分,按照“镇情概览”+“镇村建设”+“特色篇目”的思路设置篇目,其中,镇情概览篇设建置、自然地理、人口、经济发展、文化建设、社会民生、组织机构7章;镇村建设篇设集镇建设、村(社区)建设、规划管理、基础设施4章;特色篇目部分,建议结合实际,对文物胜迹、古镇保护、特优产业、特色文化、乡村旅游等凸显本镇特色优势的内容单独设篇记述。特色篇目后,设风土民情、村(社区)概况、人物、附录篇,其中,附录篇设文献、谱牒、艺文、传说、荣誉表彰、新闻报道、杂记7个类目。其他特色特点不鲜明的乡镇,参照一般乡镇志的篇目结构设置编纂篇目。卷首、卷末篇目设置与名镇志一样,分志主体部分,按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逻辑,以事业、产业、行业和特色亮点分类设篇。同时,在自然部类之后单设“镇村建设”篇。
区别于已出版的多数乡镇志,达州市史志研究中心研究提出的无论是一般乡镇志、名镇志篇目设置指导意见,在谨遵志体、学习范例的基础上,进行了多项探索创新。强调单设镇村建设篇,系统记述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集中反映属地生产生活条件的巨大变化;强调单设大事纪略或大事述要篇,以纪事本末体体形式记述重大事件、重大成就、重要人物;强调浓墨重彩记述风土民情,铭刻乡愁记忆;对附录篇的辑录门类别进行规范,避免随意性。这些意见,体现了与时俱进、继承创新的要求,契合乡镇志编纂实际和功能定位,得到各乡镇志编纂单位、编纂人员的一致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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