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掀起学习宣传新《条例》热潮
自2013年11月28日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由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以来,德阳市志办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将新条例电子文本转发县(市、区)志办,并于2014年1月24日组织县(市、区)志办主任进行了专题学习,要求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实施的意义,务必全面把握好新提法新要求,切实贯彻执行。同时,与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协商,于2月10日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实施新修订<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通知》(德司发[2014]4号),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抓紧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实施工作。
来源:
德阳市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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