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志办组织召开首次部门志评审会
2014年8月6日,眉山市志办组织召开首次部门志评审会,评审通过了《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志》。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蒋传德、市志办主任杨文、市志办编审科科长段正权、《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志》主编及执行主编、彭山县党史县志办主任许德英、丹棱县党史县志办副主任王巧奇及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按照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应当建立地方志书评议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对本级地方志书进行评议”规定,今年7月,眉山市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眉山市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实施细则》,其中对部门志的审查验收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眉山市委、市政府2008年安排部署的50部部门(专业)志编修任务,各部门(专业)志陆续完成初稿并送市地方志办审查,市地方志办在初审后,选择质量较好的《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志》进行首次评审。评审会上,眉山市政府领导及各地方志专家相继对这部志书从内容、体例、规范、图片等方面进行了细致、中肯的评审。最后评审组一致认为:《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志》全书观点正确、体例完整、内容翔实,篇目设置科学合理,基本通过审查,但还需在图片筛选和行文规范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照《眉山市部门志出版印刷规范的意见》出版发行。
来源:
眉山市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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