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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对地方志工作作出批示

来源:眉山市志办 发布时间:2014-08-19 15:41: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 6月27日,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在第5期《眉山地方志》上作出批示:“地方志工作记载历史、传承文明、资治育人。我市方志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明显,值得肯定。望继续努力,以对历史、对人民、对后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地方志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眉山市志办迅速贯彻落实市长批示精神,立即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并提出三个方面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眉山市志鉴编修和读志用志工作。一是深入落实地方志工作法规,大力抓好眉山首轮市志编纂和《眉山年鉴2014》编辑出版工作。二是加强地方志开发利用工作,以 “方志文化五进”为载体,扩大地情开发利用的覆盖面,充分利用现有的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扩大地情信息容量,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地方文化,激发群众读志用志的热情。三是继续利用学会平台,加大对地方志理论的研究、课题研讨、刊物出版等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来源: 眉山市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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