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志办主任会议在成都召开
市(州)志办主任会议在成都召开
4月22日,全省市(州)志办主任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征求对《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和《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
省志编委党组书记、副主任马小彬首先传达了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他说,今年的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是在全党全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国第二轮修志工作正稳步推进的背景下召开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朱佳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办公室党组书记田嘉,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李富强的讲话内容重要,高屋建瓴,对当前全国地方志工作的总结实事求是,所提出的在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八个问题值得大家高度重视;田嘉的讲话事关地方志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李富强总结中提出的五个要求,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要求,切合地方志工作实际,体现了科学发展观指导,对今后地方志事业发展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四川各级地方志部门要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印发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传达提纲。
在随后的讨论中,与会同志围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提出积极建议。
马小彬在总结发言中强调:一是各市州志办要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全国省级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精神,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二是要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的修改是依法行政重要内容,各市州志办要积极参与;要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和当地党委、政府部署,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报送工作;三是关于评选表彰四川省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待文件下发后,各市(州)志办要按程序和要求上报材料,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四是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地方志工作会议的要求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抗震救灾志、二轮修志以及其他各项工作;五是“4·20”芦山地震发生后,各级地方志系统要按省委省政府“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工作”的要求,服从服务于大局,坚守岗位,努力工作;涉灾地区的地方志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部署,全力投入抢险救灾,要及时上报受损情况、典型事例;同时要发挥地方志部门特长,积极开展抢险救灾、过渡安置以及今后灾后重建的各类资料的收集。
会议由省志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罗亚夫主持。全省市(州)地方志办公室负责人以及省志编委会各处负责人共3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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