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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到眉山开展《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执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5-04-24 17:01: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4月14日至15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副主任委员,中科院成都分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学定,省志编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王孝平等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到眉山市开展地方志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和实地检查,就眉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学习落实第八次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及川委办〔2015〕9号文件精神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久伦,市政府市长助理刘强,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开军陪同检查。

在实地查看仁寿县档案局(仁寿县地方志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洪雅县中保镇民俗大院、藤椒博物馆等地后,检查组认为,眉山市自2014年1月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正式实施以来,积极组织社会各界认真学习,全面落实条例规定,明确修志工作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明确任务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地方志事业的健康发展,使全市地方志工作呈现良好态势。目前,眉山市市本级首轮修志工作进展顺利,年鉴编纂工作成绩显著,地情开发取得丰硕成果,圆满地完成了省志编委安排的工作任务。地方志工作规范化、法制化走在了全省前列。

王学定主任就下一步贯彻地方志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让更多人知道《条例》,了解地方志工作内容,热爱支持地方志事业,推动地方志事业发展;二是要加强队伍建设,适当做好人员的交流锻炼,配齐配强队伍;三是要科学修志,挖掘利用好历史文化智慧,进一步做好服务中心的工作;四是要强化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王孝平说,眉山市对地方志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作序,市长肯定批示,市人大率先在全省开展执法检查,眉山将地方志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列入“文化立市”发展战略,明确为“法定责任、法定行为”,分管领导抓得具体实在,为全省提供了好的经验借鉴。作为全省最年轻的新建市之一,传承眉山灿烂历史文化需要新市志,落实文化立市战略需要新市志,培育优秀人才、实现率先突破、重现两宋荣光需要新市志,希望眉山市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开拓创新,打开局面。王孝平强调:一是要利用好《条例》,善于用法治手段推动工作开展,“法贵在于施行”。省里对地方志工作的最大支持是政策支持,创造的最好环境是法制环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理解《条例》规定,吃透“两办”文件精神,特别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逐条对照找差距,逐项思考谋对策,逐个解决抓落实,真正做到法无许可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真正使《条例》和文件成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有力武器、强大推力。既要在贯彻落实《条例》和文件中加强地方志工作,更要借此锻炼和提高地方志队伍。二是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地方志工作队伍政治意识的培养、政治方向的引领、政治素养的提升,强化地方志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市县要加强分级培训,注重实际效果。三是要爱岗敬业,要有职业自豪感、自信心,地方志是一个地方的文化血脉,“文脉”的延续、打造,是当代条件下一个地方发展壮大的核心竞争力,方志工作在当前经济转型时期责任重大、使命重大,不要抱怨职业在社会上的冷热,边缘与中心。冷板凳不敌热屁股,一个单位和系统,只有自己的工作边缘化了,自己才会被边缘化。大事作于细,难事成于易,方志系统干部职工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探索存史资治教化育人的新路,实现地方志工作的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眉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开军表示将按照省人大及省志编委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抓紧抓落实,以更佳的工作业绩来回报省人大和省志编委领导对眉山地方志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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