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动态】省地方志办 教育厅联合部署全省教育志鉴编纂工作
省地方志办 教育厅
联合部署全省教育志鉴编纂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全省教育系统抓好志鉴编纂工作,11月1日,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志鉴编纂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前期教育厅对全省教育志鉴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全省教育和地方志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推进教育志鉴编纂工作中的职责与任务,细化贯彻实施举措,持续深化教育志鉴编纂工作合作。
《通知》分别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编纂质量、服务社会发展4个方面明确工作方向,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教化育人、以文化人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共同的历史责任和神圣使命。全省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要深刻理解做好教育志鉴编纂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史志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利用双方的资源禀赋和职能优势,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省教育志鉴编纂工作迈上新台阶。
《通知》强调,教育志鉴编纂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文化工程,必须始终坚持党对编纂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进教育志鉴编纂工作中的关键和核心作用,坚决把好教育志鉴编纂的政治关、思想关,坚决守牢意识形态底线。《通知》对全省教育志鉴编纂工作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作出明确安排,决定成立由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省委教育工委其他领导及厅领导任副组长的四川省教育志鉴编纂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高等学校成立教育志鉴编纂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和完善教育志鉴编纂工作保障机制。《通知》要求,各市(州)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尽快建立完善教育志鉴编纂沟通协作机制,围绕本地教育志鉴编纂需要,依法依规将指导推进教育志鉴编纂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要畅通与本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渠道,建立起部门间常态化和长期性合作机制,积极主动提供业务指导、信息交流和工作咨询服务,对地方教育志鉴编纂工作全方位予以支持配合。
《通知》指出,编纂教育志鉴具有明确的专业化和技术性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要严控质量和技术标准,不断提高教育志鉴编纂整体质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各校建设编纂队伍,推动文稿编写与志鉴编纂同步推进;要有序组织本地区具有20年以上建校历史的学校做好志书编纂工作,推出一批教育志鉴优秀成果;要加强经费保障,确保教育志鉴编纂出版、信息化建设、资料文献保存等工作高质量开展;要打破地域限制和思维禁锢,加强学习互动,推动全省教育志鉴编纂质量和水平整体提升。各级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大力推动和加强对教育志鉴创精品、提质量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参与,强化日常督促和质量检查力度;要持续推进省方志馆高校分馆建设,积极参与学校志鉴编纂,引领带动学校志鉴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主动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合作开展教育志鉴编纂理论研究,深入系统总结我省教育志鉴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教育志鉴评优工作,并将本地高质量教育志鉴成果纳入全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和地方志优秀成果奖评审的选送范围。
《通知》强调,应突出教育志鉴在服务中心大局、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的重要作用。要立足修志为用,把教育志鉴列入学校馆配图书目录,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打造读志用鉴平台;结合“方志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宣传方志文化,充分发挥志鉴成果育人铸魂功能。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志鉴成果的开发和转化,紧扣现实需要和社会实际,创新表现形式,丰富成果序列,不断满足社会对优秀文化成果的强烈需求;将教育志鉴成果纳入方志文化宣传范畴,不断拓宽传播渠道,扩大社会传播力和影响力,大力营造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巴蜀文化和地情文化的良好氛围,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的印发,是省地方志办主动服务全省教育志鉴编纂工作、大力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全省教育志鉴编纂工作进入快车道。省地方志办将以此为契机,密切与全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合作关系,拓宽合作思路、合作范围和合作模式,在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中贡献方志力量。
特别提示
转载请注明:“来源:方志四川”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撰稿:蔡思宇(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省志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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