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表彰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中共四川省委
关于表彰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24年6月28日)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大力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在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城乡融合发展、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大部署落实中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新时代新征程四川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激励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建功立业,省委决定,授予周峰等100名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王柯皓等100名同志“四川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国家税务总局四川天府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党支部等100个基层党组织“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受表彰的个人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
这次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是全省各条战线中的优秀代表,充分彰显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先锋形象。全省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优秀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立场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习他们心系群众、践行宗旨的为民情怀,全心全意办好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学习他们攻坚克难、善作善成的实干精神,勤勉敬业、埋头苦干,勇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积极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学习他们廉洁奉公、干净清白的道德操守,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各级党组织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以更高标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党和人民事业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当前,四川发展正处于滚石爬坡的攻坚期、转型升级的闯关期、动能转换的关键期。全省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勇毅前行,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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