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四川•家风家训】第21期 饶国华家训:比我强的我不怕 比我弱的我不欺
饶国华(1894.12~1937.12),名厥卿,字弼臣,四川省资阳县东乡(今资阳市雁江区宝台镇)张家坝人,川军第145师师长。抗战爆发后,主动要求率部抗战,1937年9月21日,奉令出川抗日。出征前,饶国华将35条饶氏族训简化成28字家训留给子女——“比我强的我不怕,比我弱的我不欺;人有我无不嫉妒,我有人无不张扬”。
孝悌忠厚 修身养性 推崇儒学
清乾隆元年(1736年),饶国华的太祖父举家迁移入蜀,到饶国华已居耕五代。几代人的积累传承,饶氏家族形成了35条族规,教饶家后人立身为人。
饶国华注重诚信,虚怀若谷,乐于接受批评。朋友有过错也会相劝,平时书信往来,常以圣贤之道勉励。他的下属,也被他潜移默化影响并感染。饶国华自恨读书少,经常带着书,不打仗的时候,手不释卷。对《大学》衍义,他身体力行,奉为圭臬。
饶国华在资阳创办幼儿园,修正奎阁,在家办图书馆,供奉孔子和关羽的圣像。晚清资政大夫方旭评价饶国华说:“推重儒学,尊崇圣教,尤为近今军人所罕见,合于国史立传之例矣!”
俭约奉公 尊礼守廉 义赴国难
饶国华朴实忠纯,艰苦卓绝,被称作“模范军人”。作为军中高官,“仅新购老屋数楹,薄田数十亩,不及中人一家之产”。然而乡里赈灾,他捐款近千元;给图书馆买书,花费600元;保卫家乡捐款买枪支弹药,捐款2000多元;自己的奖金,用来救济难民及掩埋路上的遗尸。出钱遣送解救的被绑架男女学生数十名回家。
饶国华带兵有自己的风格。训兵以武勇忠贞、良心血性、明义知耻、尊礼守廉为根本,常常用传统的兵法武术训练士兵。所有用来奖励士兵的钱,他都会张榜公布,自己从不染指,与士兵同甘共苦,令行禁止、赏罚无私。统兵20多年,“寒素犹昔。”
抗战爆发后,他奉命出征,率师东下,在重庆拜见贺国光时,饶国华表达了自己的决心:“如果不能成功,就自杀谢国。”在安徽广德,饶国华效命疆场,奋勇杀敌,誓死为国争光,流尽最后一滴血。1937年12月1日凌晨2时许,饶部所在安徽省郎溪县十字铺阵地被日军包围,饶国华以死殉国。
28字家训 代代传承
28字家训,简单明了但内涵丰富。饶国华的女儿饶毓琇认为,“比我强的我不怕”这句话,当时饱含民族大义,现在更多是一种待人态度。她用家训要求自己的子女对待同事、同学或邻居,都不要嫉妒、不要害怕,而是要虚心学习,反之也不拿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对比。
家风如春雨,润物细无声。时光荏苒,饶国华所在的战争年代早已过去,但他留下的28字家训和他生前言传身教的淳朴家风,却如一种坚定向上的力量在饶家代代传承,生生不息。现在饶家每一代人,都会讲述祖父饶国华的故事,家中小孩懂事起,不仅会背诵28字家训,更是在潜移默化中用实际行动去践行、铭记和传承。
来源:《巴山皓月 蜀水清风——四川历代先贤名人家风家训》(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年1月版)
编者:中共四川省纪委 四川省监察厅
组稿: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撰稿:资阳市地方志办公室 陈禹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