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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5:34:13

第二轮修志工作管理机制创新与探索

作者:张华 发布时间:2011-07-20 08:28:20 浏览次数:1196 【字体:

钟再原

 

    笔者通过修志前期准备工作的调研座谈、查阅首届修志档案资料和对比第二轮修志工作总体部署的内容,并在具体的修志工作实践中,反复比较分析和思考,首届修志工作与第二轮修志工作有五个不同之处。一是修志的时代背景不同。首届修志工作大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启动,那时正处于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全党工作重点开始向经济建设转移时期。第二轮修志是在经过改革开放30年取得辉煌成就,社会各方面的变革正处于向深层次发展的关键时期。二是编修记载的内容不同。首届修志的主要内容大都是抢救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粉碎“四人帮”期间共30年的历史资料,这一时期的鲜明特征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第二轮修志的记载内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改革开放30年,这一翻天覆地的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变型的伟大历史变革。三是编纂的思路和要求不同。查阅首届五个县市的修志方案和与当时的修志工作者交谈,首届修志大都是自下而上,自觉发起修志工作,修志的热情很高。第二轮修志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都有具体的修志规划目标、编纂指导思想与原则、编写要求与质量标准、志书的审查验收和出版等。四是组织管理方式不同。首届修志之初,很多地方都是新组建的地方志机构,匆忙上马。修志过程的组织管理基本上是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作法,各行各业那时还在“吃大锅饭”。自上而下没有具体的修志规划目标,修志工作没有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也不需要设立奖惩等措施和办法,全凭热情和自觉性开展修志工作。但是,因为系首次修志和当时条件的局限等客观原因,编纂的时间长达10多年才结束,志书存在很多缺陷。第二轮修志是在地方志事业通过30多年的发展,总结了历史经验和教训后,形成了一套修志工作的机制和方针,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层层制定了具体的办法。但是,由于启动这轮修志大都是在“十一五”规划期间,改革开放正进入攻坚阶段,社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修志工作面临新的难题。通过对比分析两轮修志工作不同之处的目的是如何借鉴历史经验,吸取历史教训,在新的形势下,去正视困难,勇于实践创新。广安市从2005年全面启动修志工作以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实践中对修志工作的管理机制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有益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建立和完善加强领导的制度

    加强领导不仅是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重要保障措施,而且是修志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也是修志工作高层次的管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是几十年来修志工作在实践中形成的主要机制。但是,党委究竟如何领导,政府究竟如何主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建立和完善,形成了加强领导的“例会制度”,用制度来实现党政切实加强修志工作的领导。

    (一)党委加强领导的“例会制度”

    一是通过例会来体现切实加强修志工作。每年市委保证了两次以上研究地方志工作,年初一次常委会上审定修志工作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的具体事项,年终根据修志工作目标考核的情况,市委常委会审定修志工作的考核分值和奖惩。二是专题研究地方志工作重大事项的制度。对涉及到全市地方志机构、编制、人员、领导干部的任免、市委领导分工,以及决定编纂志书方案和重要地情文献编纂等重大事项,都是以市委的名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四年来,市委先后6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了地方志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通过“例会制度”的实施与坚持,真正体现了党委切实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切切实实地解决了第二轮修志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重大问题。

    (二)政府加强领导的“例会制度”

    修志工作是各级政府在具体主持和管理。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建立起了四个方面的“例会制度”。一是在每年召开“两会”的时候,修志工作纳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并向大会报告和接受代表审议。同时,审议修志工作是否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有的区市县在“两会”期间,安排代表们专项审议修志工作。二是坚持每年初以政府的名义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表彰上年度修志工作,安排布置新一年的修志目标任务。三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一般是根据市委研究地方志工作的重大事项,人大和政协视察地方志工作提出的重要问题,以及地方志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才能解决的难题等,由市政府出面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四年来,市政府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修志进程中的具体困难。四是开展专题调研,每年市政府分管或联系地方志工作的领导,根据地志办提出的建议和要求,安排1~2次深入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单位,调查研究修志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同时,支持修志工作涉及需要以政府名义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和通报等,规范修志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加强修志工作的领导。通过建立和完善“例会制度”,真正使加强领导具体化、规范化,把加强领导落到了实处,真正体现了“官书”、“官修”、“官责”。

    二、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制度

    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以来,中央和四川省出台了一系列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和办法,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体系。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关键是如何学法知法,守法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地方志工作,推进地方志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和服务社会的问题。这也是地方志工作和广大方志工作者任重而道远的奋斗目标与方向。我们在修志实践中开展以下三方面依法行政的尝试。

    (一)人大监督修志工作

    人大的监督主要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人大每年把修志工作纳入了工作计划安排,一般在《条例》颁布实施周年纪念活动前后,通过一至二次的视察、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和推进修志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开展法定会议的监督。每年召开的“两会”,要求政府工作报告要汇报修志工作情况,对修志工作是否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议。根据代表们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

    (二)政协参与指导修志工作

    各级政协人才济济,如何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我们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一方面是参与修志,有的县志主编就是管文史的政协副主席。政协相关的专委会领导是编委会的成员,经常参与指导修志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另一方面政协每年的工作计划安排把修志工作纳入了内容。政协领导和政协委员,通过专题调研、座谈、视察修志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广安市修志工作启动之前,2005年11月,市政协两位副主席带领30多名政协委员专题视察后,以中共政协党组的名义向市委写出视察报告和建议,市委高度重视,很快作出决定,全面启动广安市第二轮修志工作。

    (三)执法部门支持修志工作

    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内容,要解决修志进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除了行政和业务管理外,还涉及到法律法规的问题。我们在实践中探索,一是争取执法部门的支持。在志书的编修和审查验收中,凡是涉及到政策法规方面的内容均交由相关部门,把好志书的政策法规关口。二是探索行政执法。2007年,对两个多次催办而未报送志稿的单位,我们以《条例》为依据,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试行行政执法追究责任制。具体分为三步程序进行。第一步先由地志办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被执法的对象和法律法规依据;第二步由市政府审查后,以书面形式责令单位书面检查和限时完成志稿;第三步是对限期内仍不完成者,由政府法制部门按《条例》依法行政。

    三、创新和探索目标管理的机制

    建立严格的目标管理机制是第二轮修志工作的关键措施之一。我们在四年的实践中,修志工作目标管理经历了由督查通报到量化考核打分,发展到现在的绩效目标考核的办法。循序渐进,不懈探索,建立和完善了“双线”目标管理的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双线”目标考核内容

    一条线是对党政综合目标考核。一条线是对地志办业务目标考核。2005年启动修志工作以来,每年初,市委、市政府把修志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党政和市级各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综合目标考核的100分中,设置修志目标考核分值3分。随着形势的发展,2009年,市委、市政府已把修志工作和年鉴编纂纳入了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政绩考核。这种考核方式更加全面、科学,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地方志事业的发展。另一条线是地志办的业务目标考核。每年都将修志工作涉及到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办公条件、队伍业务素质和管理等方面设置8~10个项目,市地志办主任与各区市县地志办主任签定业务目标责任书,下发具体操作的配套文件。通过建立“双线”目标管理,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网络,使层层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化了行政和业务管理,增强了责任意识,有力地推进了修志工作。

    (二)严格执行目标考核

    有了好的规章制度,关键还要去追踪落实,严格执行。从2005年以来,上半年分别由党政和业务部门对修志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后,把结果通报给县(市、区)和市级部门、单位。年终量化考核打分,全面评估党政线、业务线完成修志目标任务情况。然后,在每年初召开地方志工作会议时,市委、市政府对上年度修志工作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按综合目标考核计算奖金。对区市县前1~2名的综合奖金达10~20万元,对市级部门、单位纳入阳光工程计奖。对未完成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扣分扣奖的办法。市地志办对业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惩。2008年有个县的地志办主任因未完成任务,被扣工资2000元。通过严格执行“双线”目标考核奖惩办法,把修志工作的管理落到了实处。

    四、创新探索质量管理机制

    众所周知,志书的生命在于质量,志书的质量又受多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编纂经世致用的精品良志,从某种角度讲,关键还是人的因素。首先,要建立有章可循的办法去规范修志人员。其次,要开门修志,集思广益,众手成志。再次,要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建立激励人的机制。

    (一)有章可循规范质量

    自2005年启动修志以来,根据中央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结合广安实际情况,不断建立了一套确保志书质量的规章制度。对全市规划的145部部门志和6部地方志,按分级管理原则,志书编纂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特别是对篇目的设置,通过组织力量反复研究协商后批准执行,以确保志书质量。同时,印发了《广安市第二轮修志质量标准体系》、《〈广安市志〉编写细则》,《广安市第二轮志书审查验收办法》、《广安市第二轮志书出版印刷规范》等8个规范性文件。有的文件是以政府的名义批转下发各级各部门,形成了一整套共同遵守的规章制度。

    (二)集思广益提高质量

    在修志实践中,紧紧抓住四个关键环节,提高志稿的质量。一是资料搜集的环节。采取适当延长资料图片搜集的时间,不定期抽查各级各部门资料搜集的质量,确保志稿的第一手资料齐全,重点特色突出,史实准确等,为撰稿打好基础。二是初稿撰写的环节。在实践中创新了“两个坚持,四个到场”的办法。对供稿部门、单位的初稿提前介入评审,方法是由供稿单位牵头召开评稿会议。评审时坚持志稿质量标准体系,坚持志稿编写细则的原则。单位领导到场,退休退线的老领导和熟悉历史的老同志到场,本单位、系统、行业的中层干部和修志人员到场,志办的领导和编审人员到场。集中时间和力量,发挥集体的智慧,对初稿进行认真评审。然后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全面修改补充完善,为志书分纂和总纂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特邀审读志稿。《广安市志》编修启动时,特邀了省上主管部门的领导,已离休的原地委、行署和市委、市政府分管经济、意识形态、社会事业等方面的老领导,以及一些专业人士等为顾问,不定期呈送志稿请他们审读。然后根据审读意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四是志书审查验收的环节。对部门志、地方志的审查验收,在同级编委会认真审查的基础上,报市政府和授权的主管部门终审时,一般分为两次完成。第一次由志书审查验收小组进行预审,提出详细的书面修改意见。预审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使审查验收人员有充裕的时间阅稿。编纂单位根据首次预审的要求补充完善和修改后,再次报送终审,对达不到要求的仍返回修改完善。时间安排一般在半年左右,留足较长的修改完善时间,通过反复几次的审查和修改完善,以确保志书质量。

    (三)激励机制确保质量

    在对各级各部门和全体编纂人员施行“双线”目标考核奖励的同时,一是试行绩效工资的激励机制。在2007年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时,对《广安市志》编辑部的人员,开始试行绩效工资责任制,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时间、定任务、定质量、定报酬。每个编辑人员给志办签订绩效工资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取消月月发固定工资的办法。克服了过去编辑部人员按部就班,坐堂行医,不主动去与供稿单位沟通修改完善志稿,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等问题,形成了拼进度讲质量,发奋努力的可喜局面。二是以稿带奖的激励机制。《广安市志》规划的稿酬,首次支付部分后,剩下部分要求供稿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市志修改完善工作,待省上终审合格后全部支付。稿酬支付的原则,凡是供稿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单位均能享受。支付的额度主要是根据供稿质量、字数、供稿时间,以及部门、单位的重视程度等情况来确定稿酬分配比例,主笔(主编)可高于其他编辑人员20%。采取分批支付的方法,不仅调动了供稿单位和修志人员的积极性,而且确保修志工作自始至终,全体修志人员齐心协力,通力合作,抓好志书的质量,去努力打造精品良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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