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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0 18:30:52

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说明——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张华 发布时间:2008-11-06 08:28:20 浏览次数:995 【字体:

 

  全国政协副主席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   陈奎元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

 

同志们: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开展《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受国务院委托,我担任编委会主任,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根据会议议程安排,现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作说明。

    今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波及范围最广、救灾难度最大的一次地震,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国总动员攻艰克难,开展了我国历史上救援速度最快、动员范围最广、投入力量最大的抗震救灾斗争,所表现出来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不畏艰险、百折不挠,以人为本、尊重科学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感天动地,辉同日月,是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永载史册。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大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全过程,对于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进一步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激发全国各族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信心和决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国务院对开展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从今年6月份开始,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反复讨论、研究,统一了认识。9月6~9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小型会议,邀请四川省、广东省、江西省、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等地方志办公室的负责人和专家参加,对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目的意义、成果形式、组织方式、经费保障、工作进度安排等问题进行研讨,起草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建议方案”,报送国务院。经国务院办公厅修改后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审批。家宝同志、克强同志、良玉同志、马凯同志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作了重要批示。据此,在国务院办公厅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0月下旬,“实施方案”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原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一些专家学者征求意见,达成共识,报国务院批准,成为具体指导今后几年开展《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的重要文件。

    “实施方案”共分九个部分:一是编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二是编纂目的意义,三是编纂任务与总体设计,四是组织领导,五是卷目和编纂分工,六是工作要求与进度安排,七是质量要求,八是资料征集与资料长编,九是经费保障。内容涉及修志工作的方方面面,大致反映了开展修志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就实施方案的几个重要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编纂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承载历史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由中央政府组织、针对特大自然灾害而编纂的志书,意义十分重大,必须成为一部精品佳志,可信、可传,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编纂工作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依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规定,全面真实地记述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要求,突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全面展示中国共产党、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弘扬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在抗震救灾斗争中表现出来的伟大抗震救灾精神,自觉地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关于编纂任务和总体设计

    根据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志书体裁特点,全书共分11个分卷,即《总述》、《大事记》、《图志》、《地震灾害志》、《抢险救灾志》、《灾区生活志》、《灾区医疗防疫志》、《社会赈灾志》、《灾后重建志》、《英模人物》、《附录》,共约1100万字。

    全志记述时限原则上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即地震爆发到灾后重建工作基本完成。考虑到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的阶段性,各分卷的上下时限不同。《总述》、《大事记》、《图志》、《灾后重建志》、《附录》几个分卷的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地震灾害志》、《抢险救灾志》、《灾区生活志》、《灾区医疗防疫志》、《社会赈灾志》、《英模人物》各卷记述时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10月14日。

    卷一《总述》从总体、全局角度,对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进行总括式的记述;

    卷二《大事记》按时间顺序,分月、日记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中的大事、要事;

    卷三《图志》以图片形式直观再现汶川特大地震的巨大破坏、震撼人心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

    卷四《地震灾害志》集中记述地震灾害本身的情况;

    卷五《抢险救灾志》主要反映抢险救灾工作;

    卷六《灾区生活志》主要反映灾区群众的安置工作;

    卷七《灾区医疗防疫志》主要反映灾区医疗救援、卫生防疫、伤员康复、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等工作;

    卷八《社会赈灾志》主要反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举国上下患难与共,前方后方同心协力,海内海外和衷共济等守望相助、倾力支持的情况;

    卷九《灾后重建志》主要反映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等工作;

    卷十《英模人物》主要记述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主要抗震救灾模范;

    卷十一《附录》主要收录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有关的,有重大社会、文献价值的法规、文件、报道、艺文等原始文献。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的记述范围以国家地震局界定的受灾范围为准,主要包括四川、甘肃、陕西等地。

    三、关于组织领导

    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工作涉及的单位多、任务重、时间紧,必须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编纂机构,确定相关负责人,落实承编牵头单位、承编单位以及参与单位,明确责任和任务。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的“《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协调、指导,《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志编委会”)、分卷编委会组织全志和分卷编纂工作的实施,各承编单位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全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报告,需要向国务院汇报请示的,由全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归口上报。具体要求是:

    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全志编委会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工作,研究解决编纂和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全志编委会的成员单位以原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包括受灾最重的省市。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省部级领导干部担任编委会委员,指定一名司(局)级领导干部担任协调员。编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编委会主任、副主任签署意见后执行。

    成立全志编委会办公室。全志编委会下设办事机构办公室,负责全志编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以及调研、培训、组织出版等工作。办公室由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选派人员联合组成,办公地点设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内。

    设立审查验收工作小组。全志编委会内设审查验收工作小组,负责各分卷体例、内容尤其是各分卷提出的关于政策、保密等重大问题的审查,负责各分卷的终审工作。

    组建分卷编纂委员会。各分卷编纂委员会由各承编牵头单位负责组建,原则上由各分卷的承编牵头单位和承编单位联合组成,领导本分卷的编纂工作,负责组织调动编纂人员、成立分卷编纂室,协调解决编纂用房和编纂经费,组织拟定篇目,布置资料征集工作,根据全志编委会的规划安排本卷的编纂进度,审查初稿,严把史实、政策、保密关。

    组建分卷编纂室。分卷编纂室由承编牵头单位和承编单位选派对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熟、政策水平高、协调能力强、文字功力好的同志联合组成,具体负责组织资料征集、编辑资料长编和初稿编纂、总纂等工作。分卷编纂室设在承编牵头单位内。各承编单位安排资料征集、撰稿人员若干名。

    设置主编、总纂等负责具体编纂工作。全志及各分卷分设主编、总纂各一名,副主编、副总纂若干名,具体负责全志及各分卷的编纂工作。

    加强培训工作。全志编委会办公室和分卷编纂室负责分级组织编纂人员培训工作,使全体编纂人员尽快熟悉、掌握相关政策、业务知识,掌握志书的编纂方法。

    四、关于编纂分工和工作要求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11个分卷的承编牵头单位、承编单位及参与单位以原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为基础。承编牵头单位分别为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地震局、新闻办、总参谋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承编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协调相关承编单位及参与单位,共同完成各分卷的编纂任务。在分卷编纂中,承编牵头单位不仅要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编纂任务,还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保证其他承编单位的编纂工作同步进行。各承编单位要配合、支持牵头单位的工作,不拖后腿,不拉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编纂任务。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分卷承编牵头单位、承编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把本志编纂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目标的管理中,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条件到位。业务部门要加大抗震救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力度,档案部门要保障抗震救灾档案的有效利用,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编纂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艰苦奋斗、通力合作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志书质量。

    五、关于进度安排

    《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大致经过成立编纂组织、培训编纂人员、拟定分卷篇目、收集资料和编辑资料长编、志稿撰写和分卷总纂、志稿审查、修订出版等工作阶段。自2008年9月下旬启动有关筹备工作,2010年底基本完成编纂工作,2011年全书出版,完成《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

    编纂工作流程及总体进度安排如下:

    (一)2008年10月,报请国务院批准成立《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有关全志编委会委员和协调员人选名单,落实各分卷承编牵头单位和承编单位,征求各成员单位关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

    (二)2008年11月初,召开全志编委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编纂任务,正式启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

    (三)2008年12月10日之前,成立各分卷编纂委员会、确定各分卷承编单位,并报全志编委会备案;适时举办各分卷总纂、副总纂及编纂人员培训班,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和修志业务知识。

(四)2009年1月,各分卷编纂委员会向全志编委会报送分卷篇目,经全志编委会审定后实施。

(五)2009年4月,各分卷编纂室基本完成各分卷的资料收集工作,编辑资料长编。

    (六)2009年7月,各分卷编纂室完成分卷总纂工作;9月,完成初审稿,送各分卷编委会审定。

(七)2009年11月,根据分卷编委会的修改意见,完成对初审稿的修改工作,形成送审稿,报全志编委会审定。

(八)2010年2月,根据全志编委会的审核意见,各分卷编纂室完成再次修改工作,报送全志编委会准备出版。

凡实际工作基本完成、编写内容完整的分卷,可以先期完成编纂出版工作。工作尚在进行之中的分卷,如卷九《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2011年完成出版工作。

六、关于质量要求

质量是志书的生命,是志书的价值所系,是志书能否流传百世的根本所在。全志质量总体要求是,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实施方案”提出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即:(一)入志资料具有全面性、系统性、权威性;(二)体例科学、规范,适合内容记述的要求;(三)篇目设置科学合理;(四)记述方法得体。

质量方面还有其他一些要求,除了本次会议印发的《行文规范》之外,其他相关规定将陆续出台。

七、关于资料征集与资料长编

志书是资料性文献,资料的收(征)集工作十分重要。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资料收(征)集工作必须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之规定执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有关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收藏有汶川特大地震和抗震救灾资料的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新闻媒体及其他单位,必须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的要求,提供资料支持。

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必须首先编辑资料长编,以系统收集、整理、保存资料,为编纂志书打下坚实的资料基础,方便初审、终审时参考。

八、关于经费保障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方案”,全志编委会及其办公室所涉及的日常办公、调研、聘请专家、培训修志人员、编辑资料长编、志书出版等方面经费,由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商财政部解决,列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各分卷编纂所涉及的各项经费由各承编牵头单位、承编单位按原财政渠道解决。

同志们,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把抗震救灾斗争培育和弘扬的好思想、好作风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生动教材,引导人们进一步坚定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为党和人民事业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撑。”温家宝总理9月2日答记者问时也说:“我们在抗震救灾的100多天中所做的事情是值得历史记载的。”编写《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就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现在是在谱写历史,将铸造史册,意义深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扬在抗震救灾斗争中锤炼和升华的伟大民族精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夺取编纂工作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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