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
“河湟羌人”南迁,戈基人和羌人融合,黑水形成古代羌人冉駹国一域。秦朝消灭巴蜀后,蜀君湔氏道统领黑水。到西、东两汉,黑水属于汶山郡蚕陵县管辖范围。
蜀汉延熙年间,在黑水北面建置平康县,是黑水境内最早的县名,城址在二木林前山之顶,三面临江,地势险要,缺水,该城立废多次。
到南宋,蚕陵、平康两县被废除。南齐时南方僚人进入巴蜀,扩展到岷江上游,黑水属于重新建置的蚕陵县领属,隶属甘松僚郡。
北周统领岷山一带,天和元年(公元556年),在黑水北面重新建置平康县,属嘉城郡(松潘)管辖范围,隶属扶州(南坪);西面建置通轨(打古)县,属荣乡郡管辖,隶属覃州(州郡县共驻马桥);东部黑水河北岸属江源县管辖范围,隶属左封郡;南岸是广年县的管辖范围,隶属广年郡;左封和广年两郡同时隶属翼州(叠溪)。
隋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平康、通轨、江源、广平四县属于汶山郡管辖(郡府驻茂县)。大业五年(公元610年),通轨县属覃州(州府驻马桥)。隋唐末年通轨县被废除。同时划江源县的黑水领地与广年县合并,合并后改名左封县,平康、左封二县属翼州管辖。
唐朝武德元年(公元618年),平康被废,与嘉诚县合并,属松州(松潘)管辖。武德二年(公元619年),左封县被废,分属翼针县(叠溪)和翼水县(石大关)管辖。
贞观二十一年(公元647年),割通轨、左封两县设置当州(驻马桥)。显庆元年(公元656年),左封从当州分出,原左封县范围内分别建置悉唐(维城)、识臼(沙坝境内)和左封三县,三县同属新建置的悉州(驻维城)管辖,原左封县府搬入黑水,驻徐古。显庆二年(公元657年),割通轨县建置谷和县(米尔垮),属于当州管辖。咸享元年(公元670年),悉州府移治左封,驻徐古。仪凤二年(公元677年),当州府移至逢臼桥(罗坝街)。悉州发生羌人叛乱,州县侨居当州,叛乱平息后,悉州府还治左封县。文明元年(公元684年),当州割通轨县部分地域建置利和县,县府驻生张(寡古生长)。垂拱元年(公元685年),割通轨、嘉诚(松潘)、翼针(叠溪)三县的部分地域复置平康县,属当州管辖。垂拱三年(公元687年),划左封地域设置归城县,属悉州管辖,县府驻苦瓜。载初元年(公元689年),悉州府和左封县府移到匪平川(色尔古)。
当、悉二州成立初期,都属羁縻州管辖,分别为松州、茂州督领。吐蕃东征,当悉二州形成唐蕃争夺要塞,升为行州;开元七年(公元719年)又升为正州,直属剑南西川节度管辖,并移重兵镇守,各驻兵500人,当州设置当州城(驻芦花镇)。悉州设置左封守捉(驻色尔古),当城县设置肃番镇(驻丁寨)。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平康县从当州分出,属松州;唐诏改州为郡,当州为江源郡,悉州为归城郡。乾元元年(公元758年),唐又废郡为州,重新启用原有州名。宝应二年(公元763年),当、悉二州及所属的县被吐蕃占据。大历三年(公元768年)被唐收复。大历五年(公元770年),州县城池毁于战争,转移到山间要地,抵御吐蕃。大历十年(公元775年),吐蕃军事失利而撤退,州县属唐朝统领。长庆元年(公元821年),唐蕃长庆结盟,《盟文》签约,当悉二州属吐蕃版图,于是黑水归吐蕃统治。会昌二年(公元842年),吐蕃赞普达磨遇刺,政令不及,王朝内乱崩溃,以后八十余年,蕃、羌混居,互不统属。
元朝灭掉宋朝后,黑水为宣政院吐蕃等路宣慰司管辖。元朝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后,藏区为元亲王镇西武靖王的封地,将吐蕃等路宣慰司改为松、宕、叠、茂等州按扶司,黑水北部为松州麻儿匝(毛尔盖)千户的领地,黑水其它地方为茂州叠溪千户的领地,这个领属关系直到镇西武靖王向明朝投降而结束。
明朝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从黑水北部麻儿匝分出麦匝并设置麦匝簇长官司,属松州等处军民使司,后称松潘卫;黑水北部的其它地方是杂谷按扶司领地,属茂州卫。明末,划丁寨、木须、岩窝、格衣、扁洛、瓦洛六寨为叠溪郁即长官司管辖。
清朝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麦匝部落归顺清朝,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分别设置麦匝(麦扎)、峨眉喜(乌木树)、茨木林(知木森)、七布(慈坝)四土千户,属松州直隶厅,叫小黑水“薄倮子”沟。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四地改土归流,设置四处土守备。叠溪郁即长官归顺清朝后,改为土千户,属茂州直隶厅,号称大姓黑水,丁寨等叫大姓(大兴)六寨。道光六年(公元1826年),随着大姓黑水改流,编为茂州齐民里。清末,大姓六寨属石碉楼六沟之域。黑水其余地方清初仍属杂谷土司领地。乾隆十七年(公元1752年)杂谷土司苍旺被戕,大黑水(除小黑水以外的黑水其它地方)处于无部所归形态。乾隆四十三年(公元1778年),划大黑水归梭磨土司领属。
梭磨土司管辖黑水,划分“方沟”,设置衙门,推行“土司”和“头人”统治制度。先后有六房世袭头人,房名分别为1.俄多、达板足;2.麻窝、基郎仑;3.中芦花、噶尔郎仑;4.沙板沟、党康仑;5.龙坝、阿依门;6.扎窝、阿格都(本属毛尔盖,光绪年间归附梭磨,后来无子绝嗣,梭磨土司派新头人接替,房名叫扎窝、格基根)。各房头人所领属“方沟”共十一“方”,五十五沟半。
清朝的“土司”和“头人”统治制度,到公元1952年结束。
1952年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黑水平息匪叛,24日黑水解放。同年9月,成立黑水行政委员会(县级),为黑水临时人民政府。1953年12月,建置芦花县。1954年6月,更名为黑水县。
1965年至1992年,黑水县辖4个区,即:芦花区、西尔区、维古区、知木林区。18个乡,即:泽盖乡、芦花乡、、沙石多乡、麻窝乡、红岩乡、双溜索乡、维古乡、木苏乡、洛多乡、龙坝乡、石碉楼乡、瓦钵乡、色尔古乡、知木林乡、慈坝乡、扎窝乡、晴朗乡、麦扎乡。1个镇,即芦花镇。2个居民委员会,即芦花镇第一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委员会。
1992年12月,根据中央、省、州文件精神,按照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按川委发《关于调整区、乡(镇)建制的通知》、川府民政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黑水县调整乡镇建制的批复》的要求,于1992年12月28日,县人民政府决定撤销芦花、西尔、维古、知木林4个区公所;撤销麦扎、芦花、泽盖3个乡,将原芦花乡、泽盖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芦花镇管辖,设置卡龙镇辖原麦扎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区公所和调整乡镇建制后,全县设2个镇,即芦花镇、卡龙镇。15个乡,即沙石多乡、麻窝乡、红岩乡、双溜索乡、维古乡、木苏乡、洛多乡、龙坝乡、石碉楼乡、瓦钵乡、色尔古乡、知木林乡、慈坝乡、扎窝乡、晴朗乡。3个居民委员会,即:芦花镇第一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委员会,卡龙镇居民委员会。124个行政村,331个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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