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
服 饰
县境内的藏族由于长期生活在气候寒冷多变的山区,过着半农半牧的定居村寨生活,喜欢穿用麻、毪衫、皮自织、缝制的藏袍。藏袍宽大肥大,耐磨保暖,白天束带为衣,夜晚解带。藏袍一般样式也是领宽、腰肥、袖管长出手面1尺多,下襟长出脚面2-3寸,开右襟。
男子服装外着大领长袍,内着白衬衣或短马褂,腰拴自织腰带,长约六七尺。穿袍时,下摆上提与膝盖平齐,腰结打在后。解放前普通百性衣料用兽皮、麻布、水獭皮镶边毪衫,富裕的才选项用老羊皮、绸缎、氆氇、羊羔皮等,以黑、白、咖啡、绿色为多。头戴白毡帽,富裕的才戴环形狐皮帽、礼帽、金顶四叶帽。喜欢佩戴火镰、银盒、护身符盒、针线包、腰刀、子弹袋等,富裕的多有镶嵌金银珊瑚的刀悬于腰下,左耳戴大耳环。过去男子留辫子。
妇女服装多为外着斜刀开关式高领镶边长袍,裙衫长及脚背。在逢年过节时,腰束藏靴带、头戴黑布底绣花帕,耳戴银饰珊瑚耳环、佩戴松耳石或珊瑚珠串成的项链,银制合制佛盒、银珊合制腰带,彩线纺织带丝棉衬衣,黑绸褶裙,奶钩,小刀,一般若左手戴牙骨或银制双龙圈一对,衣左右下端开七寸镶边。解放后,藏族服装用料上有了新的变化,而样式至今没有大变化。但农村妇女留双长辫子扎丝线,前额两边呈三角形,几十根小辫子。外套对门式夹背式至今保留。
饮 食
县境内藏族的饮食以青稞、小麦、葫豆、玉米、洋芋为主。以酥油、糌粑、马茶、猪牛肉为主食。凡喇嘛接待贵宾、逢年过节时由有五香糌粑。开水糌粑、沙子糌粑色白,有回味、发胀。可与茶同食,也可拌合酥油茶后再食。
马茶是县境内藏族传统的饮料。又称茯茶。以茶水为主料配制的酥油茶、奶茶、核桃茶、油坛茶,是待客的饮料。饮茶时喜欢加进少量食盐。
青稞酒用表稞、小麦酿制而成,又称“咂酒”,分白酒、坛坛酒、黄酒。咂酒在吸饮时需先注入温开水,然后插入吸管入坛,众人轮流吸饮,饮中边吸边添水直至味淡为止。在桃花盛开时醇酿酒为上等酒,称桃花酒。
麦夫面烧馍是县境内藏族出门用的干粮,用面粉制成饼状,在特制的圆形金属板上烤固后埋于灶灰中熟透后即可食用。
将鲜猪腿除皮,悬挂风干,制作为外干风鲜的腌腊制品,俗称“香猪腿”。可用于包子、炒菜和制作手抓肉。
毛猪膘,是县境内四大坝地区和茶堡地区藏族不烫猪毛,猪膘带毛悬挂风干的食品,食时用明火烤熟即可,其特点为不焖油、香脆可口。
婚 姻
县境内藏族婚俗独特,到婚龄的男女青年,在逢年过节、耍坝子、庙会等聚会之机,便可公开交往,选择对象。他们精心打扮,勤快大方,讲究礼节。通过跳锅庄,唱酒歌,对山歌等形式求偶,并给对方留下美好的印象。大部份羞于当面向对方表白的青年男女,利用夜会悄悄抢取对方的头帕或围腰帕。如意中人不反对则表示中意,如对方表示不同意应立即退还。其中,有一特殊约会习俗,就是夜间爬墙而去,汉语戏称“爬墙墙”。去爬墙时要请一位男朋支,作为爬墙助手。男伴在外等到一个时辰后,即可离去。男青年进屋后,把意中人从梦中叫醒,她起身把他引进厨房,摆上酒肉。俩人谈天说地无话不谈。男方退还意中人的头帕可腰帕,直到凌晨鸡鸣时才分手。
因初次相约,钥匙还被父母掌握,男青年只能从墙外下去,以后彼此建立了走遍的感情,父母知道这位男青年不错,便钥匙交给女儿,嘱咐未成亲前不能同居。此后按信号,女方便开门迎接。即使每天晚上都有来相约,男子也决不能对女方有任何鲁莽行为,订婚前不能同居,男女各自父母及长辈介绍对方情况,求得土司、头人、家人同意后,女方给自己的示婚夫编织一双藏鞋花带,男方为未婚妻绣绘一顶头帕或购买金银首饰相互赠送,作为订婚礼物。
订婚后一两年便可结婚,自由恋爱,而父母包办的婚姻,则不仅婚礼复杂,而且彩礼也重。结婚前要请高僧仆卦。婚日要选择黄道吉日,届时男方请媒人或能说会道的中年人和兄弟姐妹,带上两根哈达、两碗酥油、烧馍包子和干香猪腿等前去接新娘。路远则先一天去女方家。女方寨上的姑娘们站在门口。进屋后首先向女方的两人命关天 老人献上所带的礼品,主要热情的款待,当作贵客,全寨不得失礼。夜晚,在女方家通宵达旦。清晨邻居送礼人络绎不绝。至告别仪式后,接亲送亲穿上新装,塔馍在队伍的前面,队伍在和尚们的三吹、三打中缓缓离家。
新娘行至距男方家一百米左右时,每隔一段放盛满的水桶,上面搭蘸水祝福,献一根哈达。新娘到男方的门口时,迎亲小伙子们鸣礼炮。妇女们早已等着逗新娘。她们挡住新娘的去路,新娘多请求:“姐妹们我进屋”,并把怀中的喜糖分给她们。新娘进屋时户主向新娘献哈达,全家列队欢迎。新娘先进厨房,并把送来的礼物陪嫁摆在新郎面前。一米高的塔馍立在正中壁板上。当夜不同房,由伴娘陪新娘住宿,青年们跳锅庄饮酒,至天明才尽欢而散。次日接亲大舅回女方家,互通婚礼情况及送养奶礼。
丧 葬
县境内的藏族认为:人体是由金、木、水、火、土构成。因此,人死后,按照骨归金、气归木、血归水、肉归土的传统,请喇嘛根据死者生庚及相生相克确定葬法。葬法主要为塔葬、火葬、水葬、土葬、开葬。除上述之外,今脚木足乡、白湾乡发现有石棺葬。马尔康镇英波洛村发现有塞内沙葬。脚木足乡龙头滩发现岩葬(将遗体包裹后置于岩壁上的洞内)。
人死后,不能移动,朝头一方点一灯。家人旁人不宜哭闹,昼夜守尸。死者亲属中选若干人,主持念经、接待、掌厨、通信等。请喇嘛问卦何种葬法,择定出柩时辰,几位喇嘛、和尚,念超度经和出柩派难经,一位和尚在家守灵七七四十九天。喇嘛、和尚的工资分送魂、择墓地、送葬、念经等类型。多少由死者家庭经济而定。死者家属一周内每晚在墓地烧火,点酥油灯一个。
县境内藏族村寨,不论谁家死了人,乡邻都派人问候。守灵期间全寨每晚集中公布六字真言,死者亲属为乡邻备酒或一顿便饭。来吊唁的带上茶叶、布匹、粮、肉、酒坛、酥油、现金等,并帮助办理丧事。死者家属则向参加殡葬的人回赠黑布或红布布块,以及针、线等避邪物。习惯在墓地上为死者插麻尼旗,一般用红、黄、绿、白色纱布,数量不少于死者年龄,死者的亲属,同年以来,均要依习惯,定例进行念经,不屠宰牲灵,不穿新装,不过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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