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
1.芦山花灯
起于北宋,兴于清代,是至今仍流传民间的一种歌舞小戏,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芦山花灯是四川省三大花灯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浓郁的地方特色,是拥有独特而唯一价值的民间艺术。芦山花灯的角色,一般有二名角色,一为丑角(男性),一为旦角(女性),也多有反串角色的情况。男角花鼻子反穿羊皮褂,腰缠红绸带,头带窝成船形的无顶草帽圈,手握蒲扇,戴夹鼻八字胡。女角幺妹子作村姑打扮,脸施脂粉,鬓贴云片,额角贴花黄,头缠青丝帕,簪粉花,系青布满身围腰,握花折扇,执彩绸巾。现代芦山花灯多有众人陪唱伴舞。2011年批准为省级非遗之一。
芦山花灯
2.七里夺标民俗节
据芦山县志记载,芦山县旧时芦山百姓于每年农历三月三日,在县城七里山七里亭,举行一年一度的祈祷丰稔盛会。“七里夺标”是芦山劳动人民在长期劳动生活中形成的独特的民间民俗活动,它体现了劳动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祈祷丰稔的愿望,也展现了劳动人民的聪明智慧,游艺和体育、信仰和崇拜,以及道教文化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以当地古青衣氐羌族文化为基础的独特民俗,是不可多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芦山县委、县政府于2006年-2013年举办七届 “七里夺标”民俗节,并被选为“四川省十大民间节日”,总投资逾千万元,有效地保护和传承了这一遗产。2012年批准为省级非遗之一。
3.八月彩楼会
“八月彩楼会(包括芦山花灯、庆坛)”是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保留和发展的民俗民间文化,它对芦山周边地区的文化、商贸都有积极的发展和影响,其主要内容芦山花灯、庆坛先后独立地成为国家、省的戏曲、戏剧内容,为丰富中国和世界的民俗民间文化做出了贡献。主要程序为每年八月十五中秋节,①由地方长官在平襄楼(姜庆楼)内按少牢礼制主持祭祀姜维的仪式;②以平襄楼周围为演出场地,演出节目互相比赛;③在八月彩楼会期集中全县各坛班于楼内进行庆坛演出;④花灯由于“一折坛一折灯”的习俗,也兼演花灯,成为纪念姜维的八月彩楼会的这一时期的主要保留形式;⑤姜城夜月其活动形式是抚琴观景,呤诗赋对,举杯赏月等。2006年列为省级非遗之一。
芦山八月彩楼会
4.芦山庆坛
北宋大观三年,当地人为纪念蜀汉名将平襄侯姜维,建造了平襄楼,每年八月十五日(相传是姜维殉难日),在平襄楼由官府主持,设坛庆祭。芦山庆坛是一个驱邪除疾、祈福纳吉、酬神还愿的傩戏剧种,庆坛有官坛和民间坛之分。芦山庆坛也是一种庆坛法事与戏曲艺术相结合的傩戏剧种。由九个程序组成。其中三个程序重在法事,另外六个程序均为有故事情节,有人物形象的“折戏”和全本戏,其间载歌载舞,插科打诨,翻演神话故事,娱神娱人。被戏曲史办誉为戏剧活化石。2006年批准为市级非遗之一。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