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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志论坛】略论设计方志篇目的依据和原则||王复兴

作者:王复兴 来源:新越绝书(原载《新疆地方志》2024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4-11-27 16:10:44 浏览次数: 【字体:

略论设计方志篇目的依据和原则

王复兴

提 要:篇目是志书格局结构的文字表述,是编写志书的提纲,设计篇目是志书编修中的重要环节。设计篇目要依据方志体例、地情、事物特点和编修方式等。设计篇目的原则有以类系事、横排门类、结构严谨、包容全面、反映地方特点和时代特点等。要注重研究设计篇目的依据和原则,使篇目既符合本地实际,又严守方志体例,为编写出高质量志书打好基础。

关键词:篇目设计 依据 原则

一部志书的格局结构用文字表述出来叫做篇目。篇,指组成一部志书的各大部分,即各个分志;目,指组成一部志书每一大部分中的各小部分,即分志下的章、节、目等层次。篇目是志书编写的提纲,成书的目录。篇目可视为志书的设计蓝图,是方志体例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运用。为设计出附合本地地情的适用的篇目,就要加强有关理论研究。本文重点探讨设计篇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设计篇目的依据

设计志书篇目时,运用哪些体载,采用什么样的结构形式,设置哪些编、章、节,以及怎样安排,都不是随意进行的,而是有科学的依据。根据新方志编修经验,设计篇目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一)方志体例

依据此条,是为了保证设计出的篇目符合方志的要求和特点。方志是记载一地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现状和历史的综合资料性著述,以类系事、横排竖写是方志体例在篇目结构方面最重要的特点。方志体例是经过历代编修方志实践的优化而形成的,编修新方志的实践证明了这种体例仍适用于社会主义新方志。所以,设计续志篇目(包括探讨篇目创新)须注意符合志体。

在对编修新方志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的时候,出现了几种否定方志体例的观点。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以防被不正确的观点扰乱了设计篇目的正确思路。第一,有人指责志书分割过细,内容琐碎。实际上,这不是方志体例本身的弊端,而是有些修志者对志体把握不准,运用不当,以致横分过度造成的。设计方志篇目时,只要注意减少横分的层次就可避免出现分割过细的问题。其实,在新方志编修初期,我们就曾针对“横排到底”的主张,提出过类目横分要有限度的忠告。第二,有人指责志体横分割裂了事物的内部联系。实际上,分门别类地记载各方面的事物和事物的各个方面,正是志体的特点,或者说是志体的优长之处。有人认为层层横分的结构不适用于“著述”。这是由于对方志的科学定位的认识还不够深透。方志是“资料性著述”,不是“学术性著述”,它的首要任务是保存资料,而不是探索规律。历代方志特别是新方志的编修实践证明,分门别类,横排纵述,是适用于方志记载一地自然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情况的最佳结构形式。第三,有人说,志书“花费大量篇幅反映事物内部一些小单元的起源兴革”,使“志书格局呈现为一条多竖线拼结并列而成的薄薄平面。看起来文字不少,但多为承上启下铺垫过渡性内容,核心资料被冲淡,反映不出多层次的、立体的、多彩多姿的现代社会全貌”。①参加过修志的人都会看出,提出此论者既不了解方志(包括方志的性质、体例、功用等),也不了解新方志的真实情况(按此论就不能作出“首轮志书的质量总体说是好的”的结论),而是以偏盖全,用某些志书存在的问题来否定整个方志体例,不符合新方志的实际,是不正确的。设计方志篇目时,应注意不要被此类否定论搞得无所适从。

在探讨志书体例创新方案时,有人提出,要“用‘大大小小的专题或条目+统计表+专业大事记’来取代或部分取代专业分志”。②创新的愿望是好的,但这种脱离方志体例的所谓创新篇目,难以规范,可操作性差,有很大的随意性,恐怕不仅不能加强志书的整体性、著述性和记述深度,连全面记载一地各方面资料的要求也难以达到。续修方志时对经过历代优化的方志体例决不能放弃;创新篇目应符合志体,以免将方志编成不伦不类的四不象。

(二)地情

方志是地情信息载体,它以全面反映地情为己任。地情是志书要记载的内容,篇目是志书的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归根到底,篇目是由地情决定的,应符合真实反映地情的需要。设置哪些类目取决于本地存在哪些事物,如何排列这些类目取决于各类目所记事物在本地所占的位置。一个好的篇目应准确反映地情,方便对地情的记载。由此可见,学习外地篇目重在学习人家设计篇目的经验,而不是照抄照搬篇目。由于各地的地情不同,适用于甲地的篇目不一定适用于乙地。本地有的事物不设类目会造成漏记,本地一个小的事物在志书中设一个大类目会造成无多少内容可写。所以,设计篇目时,不仅要研究方志理论、外地和前人设计篇目的经验以及篇目结构形式等,还要研究地情,这样才能将篇目和地情有机结合起来。新方志编修初期对地情研究特别是自觉的有目的的地情研究普遍重视不够,续修方志应注重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地情用文字表述出来就是资料;要全面准确地反映地情,必须广征博采,下大气力收集资料。只有将资料基本收集齐全了,资料才能真实反映地情。否则,资料未收集齐全,就不能反映地情的真实情况。因此,资料和地情不能划等号。这也是我们不同意有人提出的以资料为设计篇目的依据的原因。当然,也应看到资料对篇目设计的影响:比如本地历史上存在过的事物,下了很大功夫也未收集到有关资料,便无法将事物列入篇目。

研究地情,特别要注意研究上轮志书下限以来地情发生的变化:哪些事物消亡了,哪些事物从主要地位退到了次要地位,哪些事物从次要地位上升为主要地位,出现了什么新生事物。例如,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和流通领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逐步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代替,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发生了变化,私营、个体、合资、外资、股份制企业发展起来。设计篇目时就要认真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设篇立目问题。泰安市史志办公室在设计第二轮市志篇目时,认真研究地情,从本市实际发出,突出了改革开放以来泰安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文体、卫生等各个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开发区建设、旅游业、民营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招商引资等皆单独设编(分志)或章。

(三)事物特点

方志是记载本地事物的,其篇目应反映本地事物特点,符合全面记载本地各种事物和事物的各个方面的需要。各类事物的性质特点不同,决定了各分志划分章节的方法不一样。设计分志篇目时,要根据所记事物的特点,选取恰当的划分类目的方法,遵循的原则是方便对该事物的记载。如,文物分志是专记本地文物的,根据文物种类多、散在各处的特点,为便于有条理地记述,就应按文物的类别来划分章节,比如可设置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革命纪念地、馆藏文物等章或节,具体设置哪些章节应视本地文物实有情况而定。这样划分章节,每种文物应在的位置就好安排了。旅游分志中也记某些文物,它是作为旅游资源来记,可按旅游线路来划分章、节,一个景区或一条旅游线路中的有关文物集中在一章、节内简要记载。

(四)编修方式

从新方志编修实践看,市、县志编修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将各分志按“干什么写什么”、“管什么写什么”的原则分给各部门各单位编写,并负责到底,市、县志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和总纂。另一种是将各部门各单位编写的初稿作为基础,由市、县志办公室进行修改;那些确实不符合要求的,市、县志办公室人员要进一步收集补充资料,重新编写志稿。用前种方式,志书篇目易带有较重的部门志痕迹,如有些编、章按部门划分,专设章、节记部门机构设置等。这样以来,篇目照顾了部门内容的完整性,不可避免地会和按事物性质划分类目相矛盾。设置了记部门机构的章节,自然要记载机构的内部设置和内部事务管理,甚至连部门领导人和部门内的党团活动及评选先进等也要记载。而这些内容与分志要记载的事物(事业)的发展变化关系不大,这些内容是部门志应记载的,而不是分志应记载的。而且,记载这些不该记的内容,还会造成志书篇幅膨胀。用后种方式,志书篇目就不必照顾部门内容,完全可以按事物性质划分门类。

通过两种方式所编志书的比较可看出,除分志单册出版的外,还是采用第二种编修方式好。这就要求市、县志办公室人员应多在编和写上下功夫,不能只会编不会写。被评为全国优秀志书一等奖的浙江省《绍兴市志》就是按第二种方式编修的,市直各部门编写的初稿完成后,由市志办公室据此编纂市志,修改重点为:一是对市志篇目从整体上进行调整完善,二是对重点编、章重新搜集补充资料,三是对部分不符合要求的编、章推倒重写。《绍兴市志》各编、章都是记事业(事物)发展和现状,未设记部门机构的章、节。行政管理机构统一记在政府卷,或在各卷前的无题述等处简记。如交通卷无题述对交通管理机构只记了一句:“绍兴市交通行政管理机构有:绍兴市交通局及其所属的市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稽征处、市航运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所设管理的章、节都是记事业管理的,如交通卷设置了陆运管理、水运管理、铁路运输管理等节,全志没有一节一目记部门内部事务。

以上是按市、县志篇目说的,若是设计部门志篇目,自然要求涵盖部门的方方面面。

二、设计篇目的原则

经历两轮修志的磨练使我们懂得,设计篇目不能随意而为,须遵循科学的原则。这里将经过两轮修志检验过的原则总结为6方面。

(一)以类系事

以类系事,是指设计志书篇目时,分志和分志下大的门类要按事物性质划分。就是说要遵循“事以类聚,类为一志(目)”的原则来划分分志和分志下的类目,而不能按部门机构来设置分志,按部门内部隶属关系设置分志内各层次的类目。否则,就会把省、市、县志内的分志编成部门志。部门志是独立的完整的志书,应记载一个部门各个方面的事物,要求全面。而分志不是独立的志书,只是省、市、县志一部分,只记部门分管的主体业务(事业),不记部门的内部机构设置、领导人更迭、内部事务管理等,而这些内容部门志应该记。比如卫生分志不同于卫生局志,它只记卫生事业发展变化,不记卫生局机构设置和沿革、历届局负责人姓名、党团活动、工会工作、职工教育、评选先进等。如果设置了这一些类目,就把分志设计成了部门志,不符合志书科学分类的要求。对新方志进行审查和总结时发现,体例方面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许多志书没掌握好以类系事的原则,存在着部门志痕迹。主要表现:一是一些志书中的一些分志,不是按事物的性质,而是按事物分管的部门划分,有的性质相同的事物,因为有两个部门管辖,便设两个分志或两章来记。最明显的是轻工业,由于许多省、市分别由一轻局和二轻局管理,一些省、市志便设置一轻工业分志(或章)和二轻工业分志(或章),分别记载该局管辖的那一部分轻工业。二是一些志书混淆了分志和独立的部门志的区别,在分志中设置了只有独立的部门志才应设置的,记载机构沿革和部门内部事务管理的章节。三是有些分志记载的基本上都是本部门管辖的事物,而对外部门管辖的同类事物不予记载。部门志痕迹对志书质量的影响是:记载了分志不应记的内容,造成了一些内容交叉重复,膨胀了志书篇幅,而某些事物记载得还不够完整和全面。

造成有些志书存在部门志痕迹的主要原因,是在新方志编写初期强调干什么写什么,分志多由部门编写,甚至篇目也由部门拟订。有些部门的编志办公室承担着编纂部门志和分志两项任务,为图省事,便将全面介绍本部门情况的志稿(即部门志)一稿两用,既作为部门志出版,又作为分志上报县、市志办公室,县、市志总纂时又未站在全志和县、市的角度对篇目和内容予以修改,自然便留下部门志痕迹。另一个原因是据以划分编、章、节的分类原则不够科学。新方志编修初期,各地对篇目划分都规定了一些原则。如,陕西提出的设立分志原则是:一要符合现代社会分工,二要符合现代科学分类,三要符合本省本事业的实际。山东提出的立志标准有六条:符合科学分类,适于社会分工,资料足可立志,独有特点突出,利于组织编写,便于查检使用。这些原则或多或少都为按部门立志提供了依据。中国地方志协会1992年拟订的《关于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建议》规定:“关于新方志的篇目……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适当考虑各行政单位的体制、机构及其业务范围”。这第一个全国性规定对按部门机构设置篇目产生了较大影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85年制定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提出:“志书篇目的确定和取舍,应从现代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的实际出发。”1997年制定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提出:“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的实际。”新方志编修中,有些地方将上述规定中的“合乎社会分工”理解为可以按部门立志,从而影响了志书整体结构的科学性。为避免误解,还是只提科学分类而不提“社会分工”好。科学分类是设计篇目应把握好的关键问题;只有做到了科学分类,才能进一步做到篇目结构科学合理,从而从篇目上避免部门志痕迹。

(二)横排门类

横排门类,是指一部志书内的各个分志和分志内的各大层次,要按事物和事物的门类排列,而不能按时间先后分时期排列。横排门类是由地方志的性质决定的。地方志是一方的“百科全书”,它要记载自然和社会的各个方面,头绪多,内容繁,为使之清晰有条理,各个分志只能按不同类别的事物横排,分志下的编、章也只能按不同事物或事物的不同方面横排。这样横排门类,便于资料整理和志书编写,有利于避免内容遗漏和重复,也符合方志体例横排纵述的特点。如果不是这样在编、章等层次上横排门类,一地纷繁复杂的自然和社会现象就难以理出个头绪来,因而也就无从下笔。对一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只有一个方面一个方面和一项项地记载,才能记得清楚,记得全面,记得具体,真正做到志书“横陈百科”的要求。

新方志编修初期拟订的篇目,有的志书的分志采用先分期后分类的方法,即先将一个分志划分为清末、民国、新中国建立后三大段或新中国建立前、后两大段,然后在每时期再按事物性质分类记述。这是一种史的体例,与志体不合;同一事物分在几处记,难免重复,其发展变化也不如一下子记下来更清楚连贯,所以拟定续志篇目不可采用这种方法。据某省军事志办公室介绍,他们最初拟订的军事分志篇目就是先分期后分类。当时,他们感到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区分不同性质的军队和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门类,也便于处理新中国建立后军队的保密问题(可内部出版)。后来,随着认识的提高,感到这样安排弊多利少:一是不符合志书体例。二是把一个完整的门类砍成三段,割断了事物的连续性,不利于反映其兴衰沿革,且门类重叠,名目繁琐,查阅困难。三是在分工编写和衔接上多有不便。权衡利弊之后,便改为分类横排,横分到恰当的层次(多为目或节),再按时间顺序记载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现状。某省志的教育分志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后来他们改为按不同类型的教育分类设编,为弥补横分带来的难以反映各个时期教育全貌的缺陷,便在分志前设概述,对各个时期各种教育的情况作简要综合介绍。

(三)结构严谨

志书结构包括横和纵两个方面。横,就是横分门类,使各类事物既自成体系,排列有序,又相互联系,前后呼应,从广度上展现一地的基本面貌和全形大势。纵,就是纵分层次,即对某类事物进行多次划分,形成不同层次,从深度上反映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和网络性。旧志一般分为纲和目两级,层次较少,这是由当时社会结构简单、志书所记内容较单一所决定的。新方志记载的时代社会结构复杂,志书的内容广阔丰富,人们的认识向深层次发展,因此,新志书篇目应采取多层次框架结构,一般为四个层次。志书篇目要根据各事物之间和事物内各层次之间的联系,设计好纵横结构,达到科学合理的要求,既便于反映当地社会结构的立体化和多样性,反映事物间的逻辑因果关系,又使志书篇目结构严谨科学。

(四)包容全面

志书被喻称为“地方百科全书”、“一方之全史”,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中及人世,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记。志书篇目,从横的方面说应不缺项,或说不缺要项。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本地有的重要事物篇目里不能缺。二是说一事物内各个重要方面篇目里不能缺。可根据重要程度,或设编、章,或设节、目。从纵的方面说应不断线,或说不断主线,这主要是对编写的要求,作为篇目,是说一事物各个重要历史阶段的情况不能有遗漏。如《绍兴市志》政府卷,分四节记载从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的政府机构。

(五)反映地方特点

地方特点是指一个地方的事物和发展规律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于其他地方的特殊性,可分为宏观和具体的两个方面。宏观特点是指涉及面广甚至是影响全局的特点。如:自然环境方面,有的县、市地处山区,有的地处平原,有的地处海滨;经济方面,有的是农业县,有的工业发达,有的商业发达;文化方面,有的县、市自古以来文化名人多,著述丰富;等等。宏观特点会影响到当地事物的多个方面。具体特点是指本地特有的事物,如特有的物产、风景、事件等。设计篇目应注重突出地方特点,方法是将具有重要地方特点的事物置于重要位置,或多设类目,必要时可提级升格直至专设分志。广东省《增城县志》设荔枝卷,安徽省《歙县志》设徽商、徽墨歙砚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志》设龟兹乐、龟兹石窟艺术卷,山西省《太谷县志》设太谷秧歌分志,河南省《洛阳市志》设白马寺、龙门石窟、牡丹分志。

(六)反映时代特点

时代特点是指当代(或某一历史时代)特有或与其他时代相比有不同之处的事物,以及对历代事物用当代观点所进行的记载。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在历史长河中,过时的事物逐渐衰亡,新生事物不断涌现。今后,志书每隔20年左右就续修一次,续志记载的是刚刚过去的20年,自然要将代表时代特点的新事物作为记载的重点。为此,设计篇目时,要根据新事物的重要程度和内容的多少,设置分志或章、节;过时的事物,可视情况或不再设篇目,或降低篇目的层次。续修志书要记载的是中国社会发生重大变革的新时代。这个时代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二是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三是改革开放。续志应该充分反映时代特点,将上述三方面内容作为记述重点。经济方面,还是按农业、工业等经济门类设置编(小编结构)、章(大编结构)。精神文明建设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设置篇目: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分散到有关编、章中记载,思想道德建设可专设分志记载。改革开放可专设分志集中记,或分散到有关分志中设章或节分别记载,也可以集中记和分散记相结合,分主次、分层面地将本地改革开放的全貌记载下来。

注释:

①肖东发,《年鉴学概论》第55页。转引自黄勋拔:《关于志书体例创新的初步研究》,《中国地方志》1999年第5期。

②黄勋拔,《关于志书体例创新的初步研究》,《中国地方志》1999年第5期。

来源: 新越绝书(原载《新疆地方志》2024年第2期)

作者:王复兴(中共山东省委党史研究院、山东省地方史志研究院编审,中国地方志学会学术委员。著有《方志学基础》《方志编纂学》《省志编纂学》《市志编纂学》《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山东分册》等 )

来源: 新越绝书(原载《新疆地方志》2024年第2期)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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