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格县
德格意为“善地”,来源于藏传佛教中的“四部十善”。
据记载,萨迦派第五代祖师八思巴任帝师时途经德格,由于德格家族第三十二代族长索朗仁青的恭拜和奉侍,受八思巴赏识,选定为“膳食堪布”,称赞索朗仁青县有“四部十善”的品格和福分,赐名“四德十格之大夫”(意为索朗仁青具有“法、财、欲、果”圆满的四个条件和“草、水、石、木”各占二格共十格[即远、紧牧草美;田、宅土持美;饮、灌水性美;砌、磨石质美]的优美品质)。及至第三十五代族长德钦四郎绒布将其统治中心从白玉萨玛迁至德格龚垭后,正式将家族“噶尔”更名为“德格”。同时将其统治势力范围亦改称为“德格”。德格土司势力在鼎盛时期疆域面积4.5万平方千米。7万余人口,包括今天的德格、白玉、石渠县、西藏的江达县等。1909年,清“川滇编务大臣”赵尔丰改土归流,在原土司辖地设一府、二州、三县。1913年更名为德格县,为县治开始。
来源:德格县地方志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9-06-20 17: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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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李群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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