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
明洪武五年(1372年)撤长宁州分置长宁县(治今双河镇)、安宁县(治今长宁镇)二县,七年废安宁县入长宁县,从此沿用长宁作县名。
县名“长宁”诸说:一说取地势边远宁静之义。民国《长宁县志》:长宁于蜀南最远,蜀每有事而长宁独晏然自保,以故物力充实、城郭牢固。人民皆安于畎亩衣食,以乐生送死,且非地势侵然。一说取希冀民族和睦之义。晋时,僚人大规模入蜀。今县境为其所据。唐置羁糜州招其内附。因地邻汉族聚居地区,民族交往频繁,矛盾亦比他州为甚,故州名长宁,期盼民族和睦相处,长久安宁。
来源:长宁县地方志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1-23 10:20:59
浏览次数:次
终审:何谐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