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
攀枝花建市时间虽短,但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却在2000年以上。由于辖境是先后从四川、云南两省5县划入,各地建置沿革不同,境土隶属关系复杂,建市后境域变迁也较大。
“攀枝花”村名最早见于地图是1940年4月出版的《宁属各县(盐边县)概况资料辑要》。同年6月,地质学家汤克成到攀枝花村调查,1942年提交《西康省盐边县攀枝花及倒马坎铁矿地质报告》,这是官方第一次获得发现攀枝花铁矿的信息。
新中国成立后,1953年第一次地质普查确认攀枝花及其周围地区有大型铁矿。1956年2月27日,地质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何长工向毛主席汇报地质普查情况,提到了“攀枝花式铁矿(含钛钒磁铁矿)”。同年3月,地质部部长李四光向毛主席汇报工作时提出,在金沙江畔攀枝花找到了大型铁矿。1958年3月21日,毛主席在成都会议上签发冶金工业部部长王鹤寿关于《钢铁工业的发展速度能否设想更快一些》的报告,批准了开发攀枝花的设想。1964年5月,毛泽东主席在听取国家计委汇报国家第三个五年计划建设设想时指出:“攀枝花是战略问题,不是钢铁厂问题。”在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的主持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薄一波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入调查研究,周密谋划,动员全国力量,协调国家十余个部委,开始运筹以攀枝花钢铁基地为核心的攀枝花工业基地建设。
1965年,攀枝花钢铁基地开始建设。1月7日,中共西南局在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成立渡口工业区政府的请示》中建议成立工业区人民政府。2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成立攀枝花特区。3月4日,毛泽东主席在冶金部部长吕东、攀枝花特区总指挥徐驰呈送的《加强攀枝花工业区建设的报告》上批示:“此件很好。”由此,攀枝花市将这一天定为“攀枝花开发建设纪念日”,即攀枝花建市纪念日。3月20日,攀枝花特区人民委员会成立。4月22日,为了便于保密,国务院下发《关于攀枝花特区更名问题的批复》,同意将攀枝花特区改名为渡口市。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云南省永仁县仁和区的17个公社、大田区的10个公社、华坪县大兴区的10个公社和四川省盐边县的4个公社划归渡口市,后又将会理县红格区的新民、安宁公社划入。经渡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以上划入的43个公社,设置为大河、大田、金江、玉泉4个行政区。
1973年2月,大河、大田、金江、玉泉4个行政区合并为郊区,另设立东区、西区两个城区。后又将郊区改为仁和区。197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将云南省永仁县平地公社的一部分和大龙潭公社划归渡口市。1978年7月,四川省决定将会理县红格区所属的红格、新九、猛新3个公社及和爱公社一部分划归渡口市。1978年10月,四川省报请国务院批准,将西昌专区米易县和盐边县划归渡口市。1987年1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渡口市更名为攀枝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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